2002年7月12日凌晨,冀东监狱一收队干警郭某家中遭遇夺劫杀人,郭某和老婆被暴徒用刀刺成重伤,形成郭某末身残废。因其时任冀东监狱二收队政治部主任的李久明与郭某妻妹有暗昧关系并发作纠葛,遂被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开发区分局认定为那起夺劫杀人案的实凶。
2002年7月16日李久明被正式拘捕。
2003年11月26日,李久明被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讯处死刑,缓期两年施行。
本年8月实凶在温州落网。
本年11月26日,李久明无功还家。
今天,李久明对本报记者细说冤情。
重获自在:不敢相信那是实的
本年李久明还不满40岁,但已满头鹤发,描述萎槁。见到记者,李久明再次流泪,对本报赐与的言论撑持深表谢意。
李久明是11月26日被释放回家的,此前,他已在本年8月底得知了实凶蔡明新在温州落网的动静,他说其时似乎本身暗中的天空突然降临了一道闪电,“我死不了了,本相能够大白了。”
11月25日晚,唐山市把守所的负责人找他说,李久明,你一个处级干部,我们也没有照顾你,明天带你往体检。
11月26日上午,李久明被带到了唐山市人民病院,起头了全面体检。查抄完毕,他突然看见了唐山市政法委一名副书记、唐山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和冀东监狱的政委。他们走上前,喊了声“李久明同志,让你受委屈了。”李久明几乎不敢相信那是实的,他咬了一下本身的嘴唇,眼泪“哗”地流了下来……
三名指导对他公布了四点,一、事实证明李久明进室夺劫杀人案是一件错案;二、正式向李久明同志赔礼报歉;三、对李久明同志的缺失将依法补偿;四、对此案的责任人将依法追查责任。
当天14时许,李久明回到南堡开发区,见到了阔别两年零四个月的老婆刘涛。见到刘涛,李久明痛愧交加,因为本身的生活做风不检点,引来了那起不白之冤,也给贤惠的老婆带来了浩荡的精神损害,而恰是因为老婆悍然不顾地驰驱,他才得以走出把守所!
两条证据:破绽百出疑点重重
李久明无功释放,许多人都倒吸了一口寒气,许多法令界人士说,假设实凶没有落网,李久明的冤情还若何平反?
李久明的代办署理律师李树亭告诉记者,如今证明李久明是冤枉的,那当初南堡公循分局办案人员认定李久明杀人的证据是哪里来的,显系有功推定后拼集伪造。
认定李久明杀人的物证有两条,一是李久明的毛发、血液DNA判定,二是脚印。
但送检的检材疑点重重,一是《现场勘察笔录》中此毛发是何毛发没有说明,二是公安机关查询拜访和被害人报告,凶手其时包着头做案,那么毛发从何而来?三是李久明在2002年8月30日《讯问笔录》中提到,案发前一周,恋人宋红(化名)曾剪过他一丛阴毛,宋红将那丛毛发放到了哪里,派了什么用场?
再者,血样到底是何时提取,又是何时送检,而且与哪些毛发停止了查验,没有任何笔录阐明。
而另一物证鞋子,《现场勘察笔录》展现:现场提取的棕色皮鞋是41码,而李久明所穿皮鞋为42码(冀东监狱证明),后来办案人员从李久明家又提取了两双皮凉鞋,此中一双为“金猴牌”,然后来难以想象的是,南堡公循分局竟在2003年5月15日称,做为重要证据的“金猴牌”皮鞋已经扔掉,无法找回。
除了那两件物证,办案人员没能供给任何李久明有功的证据,而李久明的手机通话时间笔录,第二天毫发未伤往上班的表示,都是证明李久明无功的证据!
冤案平反:等待一个明白说法
本年8月,李久明家人接到神异德律风,温州瓯海警方曾向南堡分局发来协查传递,称实凶蔡明新在温州落网,蔡因其他立功被判死刑后,为犯罪赎功交代出2002年7月12日凌晨发作在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冀东监狱家属区友爱楼6号309室郭某家的进室夺劫杀人案是其所为。
家人闻讯后,上彀查询本地晚报的社会新闻,证明了那一动静,随后和律师飞往温州。
温州警方对律师介绍,协查传递发出后,南堡分局曾派人前来查询拜访,但他们用唐山方言提审蔡明新,问讯内容听不清。赴温州查询拜访取证后,律师与李久明家人多方反映,最初通过全国政协常委、法学家夏家骏先生将那一冤案反映给中心指导,引起各方重视,冤案才得以平反。
李久明无功释放后,记者从有关方面领会到,目前南堡公循分局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等责任人已被依法停职审查。
但李久明等待有关方面赐与他一个明白的说法,他的释放回家仅仅是唐山市把守所的一张释放证明书,没有法院的无功判决或者查察院的撤案通知书,而那份证明的内容是,“……因涉嫌不法持有枪收和有意杀人于2002年被拘留,现因证据发作改变无功释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经由南堡公循分局决定,予以释放。”
李久明回家后,还没有上班,此前因为他被判死缓,监狱指导已将他的工做互换到盐场科委。有关指导表达,因为李久明的冤情大白,他有看恢复到本来岗位。
李久明说,本身相信法令,相信组织,给本身讨还公允。
对本身因婚外情蒙冤而成为“新闻人物”,李久明很愧疚,他说他的婚外情行为也影响了差人的形象,给本身的老婆和家人带来了很大的损害,此后他必然改过自新,好好敬服老婆,勤奋工做。
口述实录
噩梦不肯回忆但无法忘记
今天李久明谈及本身的冤情,仍然不由得满身发抖,他说,2002年7月21日至24日,南堡公循分局对他停止了审讯,那次审讯是李久明不肯回忆的噩梦。
李久明称,办案人员摘取了不让睡觉、电刑、灌辣椒水等手段逼供,矿泉水整灌了一箱!
“在那种生不如死,难以忍耐的情状下,我被逼只好‘交代’了供词。其时我想,先认可了再说,归正案子不是我做的,还有查察院要审查。我说我认可,他们说认可就好。之后他们让我坐在椅子上,给我抽了一收烟,饮了点水。之后他们说:烟也抽了,水也饮了,该讲做案过程了。我边说边在他们的诱导下‘修改’。
7月24日下战书,南堡公循分局副局长杨策等人用衣服蒙着我的头把我送到了玉田县公安局把守所。
因为遭到了非人的熬煎,到玉田县公安局把守所后,我的手、脚、腿都肿了,走路困难,并且还戴着那种便宜的脚镣,手腕、手指、脚趾、后背等多处化脓腐败,左手没有知觉,右手三个手指也没有知觉。
几天后,南堡公循分局的杨策往玉田,给我放下了400元钱用于治伤。曲到如今,我的双手还麻木,耳朵听力下降,颈椎痛。”
律师称,能证明李久明以上反映情状的证据有:玉田县公安局把守所的进所查抄笔录,每次看病、打针的用药笔录(用的是菌必治),南堡公循分局杨策送的400元钱把守所也有笔录,还有进所时照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