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管帐原则差别详解38个详细管帐原则与原原则或有关规定的差别点新原则名称内容变更概要1、存货获得计价有影响,有些用公允价入账,次要遭到“企业合并”、“非货币交换”、“债务重组”原则的影响;经持久购建才到达可利用形态的存货,成本要包罗告贷利钱;受“告贷费用”原则影响发出计价已打消后进先出法。
2、持久股权投资选择的核算办法差别:控造、达不到严重影响、达不到配合控造的用成本法核算;达严重影响配合控造的用权益法核算;控造的,用成本法核算,体例合并财政报表时按权益法停止停止调整。不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初始计价也差别,在统一控造下,(1)企业合并构成的其初始成本为“获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与付出的现实成本之差做调整“本钱公积”处置,本钱公积不敷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做为合并对价的,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价值的份额做初始成本,与面积之差调整“本钱公积”处置,本钱公积不敷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统一控造下的企业合并,按公允价或其他形式计价,(详细见《企业合并》)产生的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其他形式获得的持久股权投资除非货币性,交换和债务重组按公允价等情况差别外,其他根本与原规定不异,但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表述也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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