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购置武汉市城区商品住房面积达120平方米或购房价达30万元的,可申请打点3人武汉市“蓝印户口”。
2、 由售房单元持下列证明证件向市生齿控造办理办公室(江岸区车站路1号)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领取申请入户人员注销表和《购置商品室第缴纳武汉市城市增容费通知单》:
(一)《武汉市预售商品房答应证》;
(二)《武汉市商品房购销合同》;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
(四)购房交款发票;
(五)银行进帐单。
3、 由申请人照顾下列证明证件到市公安局户政处申报,经审核批准后,到购置房屋所在地公循分局、派出所打点:
(一)申请人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件;
(三)申请入户人员注销表;
(四)申请入户人员原籍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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