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人不入古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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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是迷信,是行为原则!

  “一人不入古庙。两人不看深井。” 是要避嫌疑。

  既然是古庙。庙中应该有些珍贵器物。若是是一人入古庙。 万一庙中有器物损毁或遗失。那那一人嫌疑更大。为避嫌疑。

  深井很危险。两人一路看深井。万逐个人不小心掉下去。

   旁人可能认为是你推他下井。还要费尽口舌解释。岂不是自找费事。 所以。要制止两人一路看深井。

  (一)居家

  一、为人子不晏起,衣被本身整理,晨昏肯定省。

  二、为人子坐不中席,行不中道。

  三、为人子出必告,反必面。

  四、长者与物,须两手奉接。

  五、徐行后长,不疾行先长。

  六、长者立不成坐,长者来必起立。

  七、不在长者座前踱来踱去。

  八、立不中门,过门不践门限。

  九、立纷歧足跛,坐勿展脚如箕,睡眠不仰不伏,右卧如弓。

  十、同桌吃饭不另备美食独啖。

  十一、不挑剔食之美恶。

  十二、食时不叹,不怒斥子弟。

  (二)在校

  一、起落国旗及唱国歌、校歌时,肃立示敬。

  二、师长上下课时,起立致敬。

  三、向师长量疑问难,必起立。

  四、路遇师长,肃立道旁致敬。

  五、听讲时,应危坐或曲立;不收颐交股,哈腰,翘足。

  六、测验时,不低声密语,或目不转睛。

  七、安其学而亲其师,乐其友而信其道。

  (三)处世

  一、无道人之短,无说己之长。

  二、家庭之事,不成向外人言。

  三、口为祸福之门,话要经一番考虑再说。

  四、交浅不成言深,绝交不出恶声。

  五、不侮辱人,不向人开打趣。

  六、与残疾人会面,须非分特别恭敬。

  七、于肩挑小贩苦力,莫讨廉价。

  八、施恩求忘,受恩必报;开功于人须求解,开功于我应加恕。

  九、善人自当亲近,必要久敬;恶人自当敬而远之。

  十、遇事要沉着,做不到的事,莫妄逞能。

  十一、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

  十二、凡事要合理智,不成侧重豪情。

  十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十四、凡请教别人的事,必需造门请问。

  (四)聚餐

  一、座有次序,上座必让长者。

  二、入座后不横肱,不伸足。

  三、主先碰杯敬客,客称谢辞。

  四、仆人亲身烹饪,须向仆人礼谢后食。

  五、仆人敬酒毕,正客须回敬仆人。

  六、举箸匙,必请各人同举。

  七、用箸夹菜,只取向己之一方者,不立起向他角器中取菜。

  八、箸匙不向碗盘顶心取菜取汤。

  九、公食之器,不消己箸翻搅。

  十、匙有余沥必倾尽,方再入公食器中。

  十一、本身碗中之肴菜,不成反回公器中。

  十二、箸匙所取肴菜,不倍于别人。

  十三、食勿响舌,咽勿鸣喉。

  十四、公食以不言为原则,须言亦应制止唾沫入公器中。

  十五、咳嗽必转身向后。

  十六、勿叱狗,不投骨于狗。

  十七、碗中不留饭粒。

  十八、不合错误人剔牙齿。

  十九、客食未毕,仆人不先起。

  二十、起席,主逊言慢待,客称谢。

  二一、宴毕,仆人进巾进茶。

  (五)出门

  一、衣冠不求华美,惟须整洁。

  二、见长者,必趋致敬。

  三、登高不呼,不指,不号召。

  四、路上不抽烟,不嚼食物,不歌唱。

  五、乘车见长者必下,见幼者亦须与之颔首为礼。

  六、夜必归家,因事不克不及归时,必先告家人。

  七、车马冗杂冲区,不号召敬礼。

  八、不立在路上久谈。

  九、不走马路中间,越路须先向摆布看清,不成与汽车争路。

  十、行走时,步履宜稳重,并宜张胸杜口,目向前视。

  十一、遇妇女老弱,应尽先让路让座。

  十二、途次有人问路,须详为指示;问路于人,须随即称谢。

  十三、一人不入古庙,两人不看深井。

  十四、逢桥先下马,过渡莫争船。

  十五、在舟车上或飞机上,不探首或伸手出窗,其实不得随意涕痰。

  (六)访人

  一、先立外悄悄扣门,仆人让入方入。

  二、入内有他客,仆人为介绍,须逐个为礼,辞出时亦如之。

  三、入内见有他客,不成久坐;有事,须请仆人另至他所述说。

  四、坐谈时见有他客来,即辞出。

  五、坐立必正,不倾听,不哗笑。

  六、不携一切动物上堂。

  七、仆人室内之信件文书,概不取看。

  八、谈话应答必顾望。

  九、将上堂,声必扬。

  十、户开亦开,户阖亦阖;有后入者,阖而勿遂。

  十一、仆人欠伸,或看钟表,即须辞出。

  十二、饭及眠时不访客。

  十三、晋谒长官长辈,应先鞠躬敬礼,然后就座;及退,亦然。

  十四、与长官长辈,及妇女行握手礼时,应俟其先行伸手,然后敬谨与握。

  十五、访公教人员,必先问明其上班钟点,不成久坐闲谈。

  十六、访客不遇,或留片,或写字登留言牌。

  (七)会客

  一、见先致敬,熟客道应酬,生客请姓字住址。

  二、及门先趋,为客启阖。

  三、每门必让客先行。

  四、入门必为客安座。

  五、室内有他客,应与介绍,先介幼于长,介卑于尊,介近于远,同伦则介前于后。

  六、敬茶果先长后幼,先生后熟。

  七、仆人必下座,碰杯让茶。

  八、客去必送致敬,远方客必送至村外或路口。

  九、远方客专来,须备饮食卧室,导茅厕,导洗澡。

  十、远方客去,必送至驿站,望车开远,始返。

  (八)游览

  一、将远行,必辞亲朋,祭祖辞亲。

  二、远到目标地,必先造访有关人士。

  三、归来必谒亲朋,或略送土物。

  四、远行之亲朋辞行,必往送行,事前或赠物,或宴饯。

  五、远方客来造访,须往答拜,或设席接风。

  六、旅人归来拜,须诣回拜,或设席洗尘。

  七、受人之送行及饯别,到达所在地,须逐个函谢。

  八、人之接风或洗尘毕,须还席。

  九、入国问俗,入境问禁,入门问讳。

  十、入国不驰,入村里必下车马。

  (九)对寡

  一、别人正谈话,不在中间插言。

  二、两人对谈,不向中间穿走。

  三、不高声鼓噪侵扰别人视听。

  四、不横坐,不横腿,不扪脚。

  五、不隔席谈话。

  六、坐不掀起椅凳之前方。

  七、衣帽不加于别人之衣帽上。

  八、不向人喷水吐痰。

  九、不向人欠伸,舒伸,嚏喷。

  (十)捐赠

  一、投桃报李,来而不往,往而不来,皆非礼也。

  二、赐人不曰来取,与人不问所欲。

  三、赠人物品,必谦必敬。

  四、赠人物品,外必用包裹,婚丧庆寿破例。

  五、平昔赠物,座有他客,须避不雅听,远来及初晤,可不避。

  六、受赠先略谦辞后受,称谢,逾日须往拜。

  七、长者赐,不敢辞。

  (十一)庆吊

  一、参与吉礼,不谈衰丧话,不戚容,不啼泣。

  二、居丧不参与吉礼,只送仪物。

  三、丧服不入公门,不不雅吉礼。

  四、贺婚在寡宾前,辞不调笑。

  五、临丧不笑。

  六、里有殡,不巷歌。

  七、饭于丧家,酒不赭颜。

  八、佩会葬徽章者,礼末即卸去,不佩戴他往。

  (十二)称号

  一、初碰头之人问姓,曰贵姓,问名,曰台甫。

  自说姓曰敝姓某,说名曰草字某某。

  二、有亲戚世交者,应各以其名分相互相等。通俗称人曰先生或某兄,自称曰弟。老者长者,称曰老先生,自称曰后学,或称自名。

  三、称人之父曰令尊,母曰令堂。向人称自父母,曰家严,曰家慈。见伴侣之父,称老伯,母称伯母,自称晚或侄。

  四、称人之祖,曰令祖公,祖母曰令祖太夫人。向人称自祖曰家祖。祖母曰家祖母。见人之祖父祖母,称太老伯,太伯母。自称己名即可。

  五、称人之兄弟,曰令兄,曰令弟。向人称自兄弟,曰家兄舍弟。称人之姊妹,曰令姊令妹。向人称自姊妹,曰家姊舍妹。

  见人之兄弟,称几先生,或几兄,自称小弟。见人之姊妹,统称几姐,称自曰小弟。(书款则称侍)

  六、称人之妻,曰令阃或尊夫人,向人称自妻,曰山荆或贱内。见人之妻称嫂,自称己名。(女子可自称妹)

  七、女子称人之夫,曰尊府某先生,向人称自夫,曰外子。

  见人之夫称某先生,自以制止称号为佳,如需要时,只称本人即可。

  八、称人之子,曰公子或令郎,称人女曰令爱,或女令郎。向人称自子,曰小儿,女曰小女。见人子称世兄,自称弟,称女曰世姐,自不称。

  九、称人之孙及孙女,曰令孙曰令女孙。向人称自孙,及女孙,曰小孙,曰小女孙。

  见人之孙及女孙,称几令郎几蜜斯。

  十、称人或称自之已故上辈,统加一先字。如称人之故父母,曰令先尊令太夫人;称自之故父母,曰先严先慈之类。称人已故下辈没必要另加字,只云‘以前某兄’即可,称自故下辈,但加一亡字,或云‘以前某某’亦可。

  十一、称人之姑丈姑母,曰令姑丈令姑母。

  向人称自姑丈姑母,曰家姑丈姑母。见人之姑丈姑母,称老先生老太太;交厚者,可称老伯及老伯母。

  十二、称人之舅父舅母,曰令母舅令舅母。向人称自舅父舅母,曰家母外氏舅母。见人之舅父舅母,称呼仿前。

  十三、称人之岳父岳母,曰令岳令岳母。向人称岳父母,曰家岳家岳母。

  见人之岳父母,称呼仿前。

  十四、称人之内侄,曰令内侄。称人之甥,曰令甥。称人之婿,曰令坦。向人称自内侄,甥,婿,曰敝内侄,曰舍甥,曰小婿。

  十五、称人之亲朋,曰令亲曰贵友。向人称自亲朋,曰舍亲敝友。

  十六、称人之师,曰令师,生曰令高足。

  向人称自师,曰敝业师。称自生曰敝徒。自称师,曰夫子或吾师。称自曰受业,或曰高足。

  十七、称人之长官,曰贵某长(院部厅局等)。称人之属员,曰贵手下或贵属。向人称自长官,曰敝某长,称自属员,曰敝同事或敝属,称其某姓某职亦可。

  十八、称人之仆人,曰贵上,称人之仆,曰尊纪。

  向人称自仆人,曰敝上;称自仆,曰小价。

  (附说)

  一、称号一事,本甚冗杂,各地习惯,间接碰头之称,尤多差别,故难备载。本编仅录其对外寒暄凡是用者。

  二、亲戚之间,称号甚为微细,每有错一字而贻笑者。兹编本为举要,专为常用,故不详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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