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济南生源结业生落户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未就业结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徙证(或集体户口卡)、家庭户口本到市就业促进处开具落户介绍信,章丘、平阴、长清、济阳、商河生源结业生到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开具落户介绍信,然后持上述质料到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
二是离校前已就业的结业生(即报到证已调派到我市用人单元的),持就业报到证、结业证、户口迁徙证(或集体户口卡)、家庭户口本、领受单元证明以及经市就业促进处鉴证通过的就业协议书,到原迁出地派出所或具备落户前提的单元所在地派出所落户。三是结业生上学期间父母在我市户籍发作变更的,可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第二,外埠生源结业生落户为以四种情况:一是外埠生源专科以上学历结业生离校前在我市就业的(即报到证已调派至我市用人单元的),持就业报到证、结业证、户口迁徙证(或集体户口卡)、领受单元证明及经市就业促进处鉴证通过的就业协议书,在本单元集体户口落户;二是在济有房权室第或租赁公房具备落户前提的可在住房所在地派出所落户;三是在济有曲系亲属的可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四是离校后在我市就业的,需打点完改派手续后再按上述法式打点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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