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碰瓷”是指一些劳动者在与用人单元签定劳动合同时,成心不签或假签等手段逃避与用人单元签定劳动合同,工做一段时间后,劳动者就想方设法让用人单元解雇他们,然后再到仲裁机构申请用人单元不签定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我法律王法公法律规定,用人单元自与劳动者成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要签定劳动合同,超越一个月不签定劳动合同的应付出劳动者双倍工资补偿。
“劳动碰瓷”的劳动者,大都是抱着钻法令空子的设法,用人单元只需要合法履行本身的责任,那种情况也是能够制止的。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