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会,旧时广州顺德农村女子结社的名称。根据广州古代风俗,将女
子结拜姐妹称之为金兰会。清人梁绍壬《两般秋雨盒漫笔•金兰会》:“广州 顺德村子女子,多以拜盟结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 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联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寡姊
妹相约自尽。”旧时流行于番禺、顺德一带的婚姻风俗,即两个相好的“自 梳女”结金兰之盟,又叫金兰契,俗称夸相知、识伴侣。结盟时,两边订立
一些简单契约,并举行必然的仪式。据《广州府志》记载,在广东顺德、南 海一带,“女子多有结金兰会,相为依恋,不愿适人。长之则归宁,久羁不复 归其夫家。”那种组织在广州也有。金兰会的会员不嫁人。有病的自梳女由
金兰会姐妹赐顾帮衬,有灾难或纠纷由寡姐妹撑持、排遣。身后由寡姐妹打点丧 过后,送至姑婆山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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