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两边成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领会房屋整表现状及产权情况,要求卖方供给合法的证件,包罗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供给的房屋合法,能够上市交易,买方能够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法式),买卖两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两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情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打点等达成一请安见后,两边签定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两边配合向房地产交易办理部分提出申请,承受审查。买卖两边向房地产办理部分提出申请手续后,办理部分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契合上市前提的房屋准予打点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门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回绝申请,制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办理部分按照交易房屋的产权情况和购置对象,按交易部分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两边才气打点立契手续。如今北京市已打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各人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力复杂,要按照交易房屋的性量而定。
好比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纷歧样的。
(6)、打点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两边在房地产交易办理部分打点完产权变动注销后,交易质料移送到发证部分,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分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定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两边配合到贷款银行打点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两边欲交易的房屋停止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两边完成产权注销变动,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两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数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