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期内,预告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 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 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厉治理。
第二十八条 森林防火期内,预告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厉治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