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批复赞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旧址保护规划》
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厅《关于批准公布〈全国重点文物庇护单元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原址庇护规划〉的请示》(黔文旅呈〔2022〕75号)收悉。根据国度文物局的有关定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附和《全国重点文物庇护单元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原址庇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厅及时予以公布。
二、铜仁市和德江县、沿河自治县、印江自治县要严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庇护法》《贵州省文物庇护条例》等规定,实在加强文物庇护意识,将《规划》纳进经济社会开展规划和疆土空间规划,认实组织施行,确保文物平安。
三、你厅要会同有关部分和单元加强对《规划》施行的监视批示,确保《规划》顺利施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编纂 张婷
二审 李劼
三审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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