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意是一篇做品所确立的辞意。它包罗全文的思惟内容,做者的构想想象和写做企图及动机等,其概念的内涵要比主题广泛的多。立意产生在写做之前。区别于立意,一般意义上所说的主题,就是指做品的中心思惟和文章的中心论点及根本看点。主题没有立意的全数特征,立意大于主题,包罗主题思惟。
有时,立意能够包罗多重主题,如长篇小说之类大型做品。
对立意的要求:
(一)要准确、明显
准确是立意的根本要求。做为准确,是指所确立的主体反映了天然的素质和法例,反映了生活的素质和支流,契合天然和社会的开展法例。
所谓明显,是指所确立的主题能旗号明显地表达爱什么,憎什么;附和什么,反对什么。
(二)要集中、单纯
主题是统摄全篇文章的总纲,必需单纯明白。
(三)要深入、别致
所谓深入是指所确立的肢体能反映生活的素质及内部法例,能显示事物所包罗的深入的思惟意义。
而别致是指所确立的主题是做者的新熟悉、新感触感染,能给人以新的启迪。
(四)要积极向上
所谓积极向上使之不克不及有任何不安康的因素存在、契合文章主题,顺着文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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