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暂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依法承担法令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本次会议能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状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八字路1136号,嘉兴沃尔德金刚石东西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通俗股股东、特殊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状:
(四)表决体例能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状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继锋先生主持。大会摘用现场投票和收集投票相连系的表决体例停止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法式以及表决体例和表决法式均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状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连系通信体例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体例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焕超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治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状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动公司注册本钱的议案
审议成果:通过
表决情状: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成果:通过
表决情状:
3、议案名称:关于利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填补活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成果:通过
表决情状:
(二)涉及严重事项,应阐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状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状阐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订定合同案2为特殊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办署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为通俗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办署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停止了零丁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状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振国、李芳
2、律师见证结论定见:
本所律师认为,沃尔德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法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东大会的表决法式和表决成果等事项均契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令、律例、标准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通知布告。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东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