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实在性、准确性和完全性承担法令责任。
重要内容提醒:
● 本次会议能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状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通俗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状:
(四)表决体例能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状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南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摘用现场投票和收集投票相连系的表决体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法式以及表决体例和法式均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状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罗琳先生出席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状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成果:通过
表决情状: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成果:通过
表决情状: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成果:通过
表决情状: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成果:通过
表决情状: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联系关系交易治理轨制》的议案
审议成果:通过
表决情状: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治理轨制》的议案
审议成果:通过
表决情状:
7、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成果:通过
表决情状:
8、议案名称:关于将公司天分分立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成果:通过
表决情状: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状阐明
本次股东大会特殊决议议案1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状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杰、刘畅
2、律师见证结论定见:
公司2022年第二次暂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与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表决法式与表决成果等相关事宜契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令律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通知布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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