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功犯王某某暂予监外施行监视案
来源:更高人民查察院(检例第72号)
【关键词】
暂予监外施行监视 徇私舞弊 不计进施行刑期 行贿 手艺性证据的审查
【要旨】
人民查察院对违法暂予监外施行停止法令监视时,应当重视发现和查办背后的相关司法工做人员职务立功。对司法判定定见、病情诊断定见的审查,应当重视对其及所根据的原始材料停止重点审查。发现不契合暂予监外施行前提的功犯通过不法手段暂予监外施行的,应当依法监视纠正。打点暂予监外施行案件时,应当加强对判定定见等手艺性证据的结合审查。
【根本案情】
功犯王某某,男,1966年4月3日出生,个别工商户。2010年9月16日,因犯保险诈骗功被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惩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功犯王某某审前未被羁押但被判处实刑,交付施行过程中,功犯王某某及其家属以其身体有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施行,法院随后启动保外就医判定工做。2011年5月17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根据营口市中病院司法判定所出具的功犯疾病伤残司法判定书,因功犯王某某患“2型糖尿病”、“脑堵塞”,契合《功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畴》(司发〔1990〕247号)第十条规定,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施行一年。一年期满后,经社区矫正机构提醒和查察机关催促,法院再次启动暂予监外施行判定工做,拜托营口市中病院司法判定所停止判定。期间,营口市中病院司法判定所被上级主管部分依法破产整顿,未能及时出具判定定见书。2014年7月29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根据营口市中病院司法判定所出具的功犯疾病伤残司法判定书,以功犯王某某患有“高血压病3期,极高危”、“糖尿病合并多发性脑堵塞”,契合《功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畴》(司发〔1990〕247号)第三条、第十条规定,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施行一年。
2015年1月16日,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因功犯王某某犯保险诈骗立功属于“三类功犯”、所患疾病为“高血压”,根据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暂予监外施行规定》,要求该功犯供给经诊断短期内有生命求助紧急的证明。功犯王某某因无法供给上述证明被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施行剩余刑期有期徒刑三年,已经暂予监外施行的两年计进施行刑期。2015年9月8日,功犯王某某被交付施行刑罚。
【查察机关监视情状】
线索发现 2016年3月,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查察院在对全市两级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施行案件停止查察中发现,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对功犯王某某决定暂予监外施行所根据的病历材料、司法判定书等证据素材有诸多疑点,于是调取了该功犯的法院暂予监外施行卷宗、社区矫正档案、司法判定档案等。经审查发现:功犯王某某在停止司法判定时,负责对其停止查体的医生与本案判定人不是统一人,卷宗素材无法证明判定人能否见过王某某本人;功犯王某某2011年5月17日、2014年7月29日两次得到暂予监外施行均因其患有“脑堵塞”,但两次司法判定中均未做过甚部CT查抄。
立案侦查 营口市人民查察院经审查认为,功犯王某某暂予监外施行过程中有可能存在违纪或违法问题,依法决定对该案停止查询拜访核实。查察人员调取了功犯王某某在营口市中心病院的住院病历等书证与判定档案等停止比对,协调监狱对功犯王某某从头停止头部CT查抄,对时任营口市中病院司法判定所负责人赵某、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手艺科科长张某及其他相关人员停止询问。颠末查询拜访核实,查察机关根本查了然功犯王某某违法暂予监外施行的事实,认为相关工做人员涉嫌职务立功。2016年4月10日,营口市人民查察院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手艺科科长张某、营口市中病院司法判定所负责人赵某涉嫌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施行立功,依法对其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2010年12月至2013年5月,张某在任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手艺科科持久间,享福犯王某某亲朋等人请托,在明知功犯王某某不契合保外就医前提的情状下,操纵其负责判定营业对外停止拜托的职务便当,两次指使营口市中病院司法判定所负责人赵某为功犯王某某做出虚假的契合保外就医前提的功犯疾病伤残司法判定定见。赵某在明知功犯王某某不契合保外就医前提的情状下,违规签发了功犯王某某因患“糖尿病合并脑堵塞”、契合保外就医前提的司法判定书,招致功犯王某某先后两次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施行。期间,张某收享福犯王某某亲朋给付益处费人民币五万元,赵某收受张某给付的益处费人民币七千元。同时,查察机存眷重到功犯王某某的亲朋为搀扶帮助王某某违法暂予监外施行,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手艺科科长张某等人受贿,但综合考虑相关情节和因素后,查察机关其时决定不立案追查其刑事责任。
监视成果 案件侦查末结后,查察机关以张某构成受贿功、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施行功,赵某构成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施行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5月27日,人民法院以张某犯受贿功、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施行功,赵某犯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施行功,对二人定功惩罚。
判决生效后,查察机关依法向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发出《纠正不妥暂予监外施行决定定见书》,提出功犯王某某在不契合保外就医前提的情状下,通过别人行贿张某、赵某等人谋取了虚假的疾病伤残司法判定定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根据虚假判定定见做出的暂予监外施行决定显属不妥,定见法院依法纠正2011年5月17日和2014年7月29日对功犯王某某做出的两次不妥暂予监外施行决定。
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摘纳了查察机关的监视定见,做出《收监施行决定书》,认定“功犯王某某行贿司法判定人员,被二次判定为契合暂予监外施行前提,人民法院以此为根据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施行合计二年,上述二年暂予监外施行期限不计进已施行刑期”。后功犯王某某被收监再施行有期徒刑二年。
【批示意义】
1.人民查察院对暂予监外施行停止法令监视时,应重视发现和查办违法暂予监外施行背后的相关司法工做人员职务立功案件。理论中,违法暂予监外施行案件背后往往隐躲着司法陈旧迂腐。因而,查察机关在监视纠正违法暂予监外施行的同时,应当重视发现和查办违法监外施行背后存在的相关司法工做人员职务立功案件,把刑罚变动施行法令监视与职务立功侦查工做相连系,以监视促侦查,以侦查促监视,不竭提拔法令监视量效。在违法暂予监外施行案件中,一些功犯亲朋往往通过行贿相关司法工做人员等手段,搀扶帮助功犯违法暂予监外施行,那是违法暂予监外施行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现象,关于情节严峻的,应当依法追查其刑事责任。
2.对司法判定定见、病情诊断定见的审查,应当重视对其及所根据的原始材料停止重点审查。查察人员打点暂予监外施行监视案件时,应当在审查判定定见、病情诊断的根底上,对判定定见、病情诊断所根据的原始材料停止重点审查,包罗功犯以往就医病历材料、病情诊断所根据的体检笔录、住院病案、影像学陈述、查抄陈述单等,判明原始材料以及判定定见和病情诊断的实伪、材料的证明力、判定人员的天分、产生材料的法式等问题,以及能否可以据此得出判定定见、病情诊断所论述的结论性定见,相关判定部分及判定人的判定行为能否合法有效等。经审查发现疑点的应停止查询拜访核实,能够邀请有专门常识的人参与。同时,也能够视情状要求有关部分从头组织或者自行组织诊断、查抄或者辨别。
3.打点暂予监外施行案件时,应当加强对判定定见等手艺性证据的结合审查。司法理论中,负责间接打点暂予监外施行监视案件的刑事施行查察察人员一般欠缺专业性的医学常识,为确保查察定见的准确性,刑事施行查察人员在打点暂予监外施行监视案件时,应当拜托查察手艺人员对判定定见等手艺性证据停止审查,查察手艺人员应当协助刑事施行查察人员审查或者组织审查案件中涉及的判定定见等手艺性证据。刑事施行查察人员能够将手艺性证据审查定见做为审查揣度证据的参考,也能够做为决定从头判定、填补判定或提出查察定见的根据。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 司法工做人员徇私舞弊,对不契合弛刑、假释、暂予监外施行前提的功犯,予以弛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施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施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施行决定抄送人民查察院。人民查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施行不妥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定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施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施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查察院的书面定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停止从头核查。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施行的功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契合暂予监外施行前提的;(二)严峻违背有关暂予监外施行监视治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施行的情形消逝后,功犯刑期未满的。关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施行的功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做出决定,将有关的法令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施行机关。不契合暂予监外施行前提的功犯通过行贿等不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施行的,在监外施行的期间不计进施行刑期。功犯在暂予监外施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进施行刑期。功犯在暂予监外施行期间灭亡的,施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把守所。
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查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度卫生计生委《暂予监外施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查察院发现暂予监外施行的决定或者批准机关、监狱、把守所、社区矫正机构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定见。
第三十条 人民查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施行不妥的,应当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定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施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施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查察院的书面定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停止从头核查。
第三十一条 人民查察院能够向有关机关、单元调阅有关素材、档案,能够查询拜访、核实有关情状,有关机关、单元和人员应当予以共同。人民查察院认为需要时,能够自行组织或者要求人民法院、监狱、把守所对功犯从头组织停止诊断、查抄或者辨别。
第三十二条 在暂予监外施行执法工做中,司法工做人员或者处置诊断、查抄、辨别等工做的相关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权柄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赐与响应的处分;构成立功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责任编纂: 佟海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