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一女子旅游途中买房,回家后却被要求再付7万元才能拿合同,能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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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本年5月,家住萧山的沈密斯参与了杭州某房地产公司组织的活动前去北方某市旅游。玩耍途中,沈密斯在销售人员的死力推销之下决定购置一处房产,签定合同的过程中,房产公司的工做人员声称返程的航班即将起飞,催促沈密斯快点签定合同。沈密斯仓皇之中来不及认真阅读合同就签了字,并当场付出了30%的首付,约定剩余款项通过银行按揭付出。公司的工做人员又以合同需加盖公章,过几天将盖印的合同寄给沈密斯为由,未将合同文本交给沈密斯。

回家之后,沈密斯屡次向房地产公司催要合同文本,没成想房地产公司不单不给沈密斯合同,还提出只要沈密斯再付2万元首付款以及5万元拆修款后才可拿到合同。此时沈密斯觉察上当,不肯再陆续付出款项,房产公司为抚慰沈密斯向沈密斯发送了合同照片,但仍然回绝交付原件。看到合同照片后,沈密斯大跌眼镜,合同上面竟然写着沈密斯须付出35%首付款,那与沈密斯印象中的合同内容大相径庭。在征询律师后,沈密斯陆续屡次向房地产公司催要合同,回绝付出其余款项, 并前去房地产公司与公司当面洽商灌音保留证据,在获得响应证据后沈密斯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退房退款并补偿。

颠末审理,人民法院认为房地产公司在此案傍边存在明显欺诈消费者的情形,撑持了沈密斯的诉讼恳求。

律师阐发

展开全文

合同可以明白两边的权力和义务,约束两边的责任和义务,不签定合同会招致纠纷难以处理,无法有效的庇护当事人本身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只要重视对合同必备条目的约定,还应当重视根据合同的类型、两边当事人的详细情状对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条目做出全面的约定,只要如许才气有效地制止因合同约定不明所带来的倒霉后果。

本案中,沈密斯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因欠缺对合同内容全面、审慎掌握,且签完合同后没有当面拿到合同原件,招致所签的合同条目与约定纷歧致,为合同的履行埋下了隐患。

律师提醒

在大额的交易中,必然要签定合同;在需要先付费再收货或者承受办事的情状下必然要先拿到合同认真审查合同内容,有需要时能够征询专业人士相关的法令风险,审查合同内容后再付费。碰着需要分期付款的交易,假设对方提出新的要求在没有看到合同的情状下必然不要随便容许。别的,跟团旅游要隆重消费切勿激动消费。

END

👩‍💻编纂 | 小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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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萧山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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