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资质动态核查结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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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2号

根据《吉林省住房城乡建立厅关于对全省信誉评级不合格的勘察设想单元开展天分动态核查的通知》(吉建立〔2022〕7号)要求,我厅对2021年信誉品级不合格(B级)的132家勘察设想单元停止了动态核查。现将核查成果布告如下:

一、核查成果

本次动态核查应参与勘察设想单元132家。经核查,共有87家勘察设想单元称心天分原则,天分有效期同一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7家不契合天分延续原则,审核未通过;35家未申报天分延续,3家勘察设想单元自愿舍弃运营,申请登记天分(见附件1)。

另有5家勘察设想单元未列进天分动态核查名单,自愿舍弃运营,申请登记天分(见附件2)。

二、处置决定

82家动态核查已通过的勘察设想单元,天分到期后一般享受主动顺延或换发新证等相关政策;5家未上报2021年统计年报的勘察设想单元,天分到期后不予主动延续或换发新证,需从头申报天分延续,到达住建部天分原则要求前方可延续或换发新证。

8家申请登记天分的勘察设想单元应将原天分证书和印章交回省住建厅设想处,不得承接被登记天分的勘察设想营业。

42家未申报天分延续或审核未通过的勘察设想单元,责令整改,整改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整改单元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办事平台申请天分延续,到达天分原则前方可延续;此中未报2021年统计年报的勘察设想单元,整改合格、天分到期后不予主动延续或换发新证,需从头申报天分延续,到达住建部天分原则要求前方可延续或换发新证。整改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过期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由住建部发放天分的,上报住建部,定见住建部撤回天分。由省住建厅发放天分的,按现实到达的天分原则从头确定天分品级;不称心更低天分品级原则或者过期不申报的,依法撤回勘察设想天分。

特此布告。

附件:1.132家动态核查成果

2.未列进动态核查申请登记天分单元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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