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莆田市荔城区涉嫌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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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 严/格/查/处

以案释法,守护静夜

案情简介

2022年9月13日23时18分许,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建筑公司位于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的工地停止查抄,现场查抄时,该工地正在停止地下室地板砼浇筑施工,现场搅拌车拌料过程有噪声产生,该公司未能出示县级以上处所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立、生态情况主管部分或者处所人民政府指定的部分的证明。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和《福建省生态情况庇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查处情状

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和《福建省生态情况庇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做出行政惩罚。

案件启迪

噪声污染防治和人民群寡息息相关,是普惠民生福祉的构成部门,是生态文明建立和生态情况庇护的重要内容。新法的施行,表现了国度积极回应人民群寡对斑斓情况的新要求、新等待,以法治力量守护公家“平静权”。那是新噪声法施行以来荔城区首例建筑噪声污染案件,下一步将加大新噪声法的鼓吹力度,发扬典型案例震慑感化,推进噪声问题的社会共治。

来源:莆田市荔城生态情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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