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囚徒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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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者依法行使自己的经营自主权,本来就应当是正当的,但是相对于职业经理人的种种败德行为的泛滥倾向,当然存在着一个行使经营治理权的正当性问题。我们这里所说的正当治理,不仅指得是治理者不应当不正当的行使经营自主权,而且要求治理者不要利用或鼓励企业中各种不正当的因素,不能因急功近利而牺牲健康的企业文化,例如利用种种“囚徒困境”暂时规避和减轻自己的治理压力。

  在治理实践中固然要讲究方式方法,但是治理者至少不能人为的设置“囚徒困境”,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牺牲正当性,往往会给企业造成更大的隐患。   假如说治理者是市场上的“囚徒”,那么他也可能成为企业内部的“警官”。当企业为觅觅自己的出路抉择了一个正确的发展战术,交由治理者具体实施之后,治理者利用自己对信息等资源的控制权,完全有可能对治理对象摘取相应措施,达到使他们被分离“关押”的效果,然后推出相应的游戏规则,诱导他们做出无奈的抉择,以坐收渔人之利的方式侥幸达到既定目的。

  例如,有两个部门的员工都想增加工资,治理者就推出了一项“政策”:工资制度奖勤罚懒,假如只有一个部门认为自己奉献大应当加薪,企业就可以考虑;假如两个部门都认为自己奉献大应当加薪,就说明大家的奉献是一样的,工资不仅不能增加反而要减少。这时,两个部门的员工就像陷进了一种被分离“关押”起来的“囚徒困境”,部门利益要求他们都不情愿舍弃要求加薪的机会,两者都要求加薪恰好给了治理者不予加薪的理由。

  这种治理方式堪称“科学”,似乎也符合奖勤罚懒的大原则,但是不可能为企业的发展带来健康的生气,因为大家在精心地相互算计中往往淡化了企业的凝聚力。   假如治理者确实想奖勤罚懒,发扬工资的激励作用,那么他就应当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严厉考评,根据各个部门的绩效决定工资的浮动幅度,像这种设置“困境”的方式取代艰苦的工作,也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表现。

  通过“囚徒困境”的设置,治理者固然可以缓解一时的增加工资的压力,却助长了互不信赖、本位主义的歪风。可以想象,当两个部门的员工事后知道了治理者的真实用意,明白了治理者的为人,就会把部门之间的同步博弈变成上下级之间的交替博弈,企业在“囚徒困境”式的内耗中要想如期达到预定的发展战术是不可能的。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经过这种“囚徒困境”的设置,的确可以帮治理者很大的忙,使他处于非常主动的地位。但是治理者用设置“囚徒困境”的方式进行治理虽然不是明显的不正当,其中所隐含和鼓励的价值导向则确属不正当的倾向。如前所述,按照囚徒的“行规”,坦白是不正当的,而按照“纳什均衡”原则,坦白是最好的策略抉择,不正当才会不后悔,这就是在互不信赖的情况下,对不正当行为的利用、默许和鼓励。

  “囚徒困境”的设置,往往建立在对稳定的自私结果的猜测之上,在上述治理者所设置的“囚徒困境”中,治理者期看的往往是治理对象做出自私的抉择,虽然这样更便于“治理”,但由此而形成的L止业文化的紧张氛围可想而知。   上述治理者所设置的“囚徒困境”是一个随手掂来的例子,不幸的是,这样的例子在企业中随处可见。

  治理者在猛烈的市场竞争中,除了要应对外部压力,在企业内部,往往还要应对这一部分职工与另一部分职工、企业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国家和企业、所有者与雇员、原料供给商与终端客户等等左右两方面的压力。治理者为了减轻压力,往往在他们之间设置种种“囚徒困境”,虽然可以得计于一时,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反过来说,要想真正为企业找到稳重的出路,必须避免设置“囚徒困境”的不正当治理,只有遏制“囚徒困境”中的不正当倾向,才能结出企业稳重发展的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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