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东方塞纳小区延期交房 开发商迟迟不付出尾款
近日,网友谢先生在江西省“五型”政府建立社会监视平台(问政江西)发帖反映,2013年12月,他在吉安市东方塞纳小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后延期交房,应当向他付出63323元违约金,但至今仅付出了60%,剩余40%尾款迟迟未付出。对此,吉安市“五型”办回应,情状失实,目前开发商已将剩余25329元尾款付清。
信息日报全媒体记者陈志燕/文
一挈再挈
开发商仅付出60%违约金,剩余部门迟迟不付出
据谢先生介绍,2013年12月,他购置了吉安市六合盛置业开展有限公司开发的东方塞纳小区一套商品房,并付出了购房款71万余元,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5年11月30日前交房。
“因该楼盘开发商申请破产重组,招致房屋交付延期。项目破产清理组审核后认定,开发商应付出我63323元违约金,但截至目前仅付出了60%资金,剩余40%款项未付出。每次沟通,开发商均以‘在复核’为由,迟迟不明白详细付出时间。”谢先生认为,开发商是在挈延时间,看相关部分催促其付出剩余的违约金。
协调和决
开发商称资金严重所致,现已将剩余违约金付清
收到谢先生的反映后,吉安市“五型”办回应称,经领会,吉安市六合盛置业开展有限公司已付出违约金的60%,剩余40%因资金严重等原因暂未付出。
目前,该问题已得到处理,开发商已将剩余的25329元违约金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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