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晓得,寺人是我国从商周期间就呈现的一种特殊产品,办事于宫廷贵族。
但是,相关于汉、唐、明期间的寺人专政而言,清朝关于寺人的治理要严厉得多。
固然《清史稿》中没有向其他野史那样为寺人专门立传,但在列位皇帝的本纪中,也记载了很多关于寺人的工作。
好比,顺治帝在位期间,就曾专门为治理寺人而发布过诏书,而且把相关轨制造成贴牌,放置在皇宫各重要宫殿处,以示警示。
康熙皇帝即位后,干的第一件大事儿,就是法办了大寺人吴良辅,以此来警告那些不把本身放在眼里的王公大臣。
康熙三十六年十月,康熙在祭拜皇陵期间,亲身命令处死了向随行官员索要财帛的寺人刘进朝。
除此之外,道光年间还处死了假传圣旨的大寺人马进喜;同治八年八月,山东巡抚丁宝桢处死了擅自分开皇宫的大寺人安德海。
然而,以上那些人的事迹,都不如光绪年间一个名喊王永和的小寺人有趣——因为此人不贪权、不爱财,偏偏就喜好偷皇帝的衣服玩,并且出格是做工精巧的龙袍。
据《清史稿》记载:事发是在光绪九年六月,那个名喊王永和的寺人,在一次光绪帝衣物的时候,被人当场发现并擒拿。
后来,侍卫从他的住处搜到多件光绪帝的御用服饰。
当然,关于那件情节较为严峻、性量较为恶劣的盗窃案,皇家天然是要从严从重惩罚。
最末,小寺人王永和被判处死刑。
但是,万幸的是他的家人并没有因而而遭到连累(寺人王永和盗御用衣物,诏刑部按律拟功,勿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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