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更爱姹紫嫣红,最是厌恶白衣白袍,谁曾想,那临了,却是一席囚服了此生,实是好不挖苦!
豆蔻韶华,遇着了他,他是全国生齿中的大才子,他以《江边柳》为题考我诗词,我信手拈来“翠色连荒岸,烟姿进远楼”,未曾想那两句诗词竟是冷艳了他,他言我才思不俗,愿收我为徒,自此,我便只认他一报酬师父。彼时我豆蔻韶华,恰是少女怀春之时,加之与师父二人天天相处,吟诗颂词,好不愉悦,日子一久,不知从何时起,竟觉察本身对师父已是暗生情愫。一日,含羞带怯地前去剖明心意,成果却是遭到了无情的回绝。自那以后,师徒二人相处时胁制守礼,只谈诗文,不管私话。幼时朦胧爱恋,只得无疾而末。
后来,师父与我举荐了一位翩翩令郎,那位令郎即是李亿,我得知了师父的实在目标后,怒极反笑:“师父之命,幼薇怎敢不从”。于是,我便嫁与李亿为妾,李郎宠我,李夫人却不克不及容我,毕竟有一日,我那惧内的李郎,将我扫地出门。出了李府的那一刻,我仰天大笑,笑那世间,易求无价宝,罕见有心郎!
奢靡而出错的生活,自我甜心为妓的那一刻起,末是起头了。世人笑我,畴前才名远播,现在艳旗高帜。我,鱼玄机,成了青楼楚馆的一个传奇,无数贵族子弟令媛一掷,只为博我一笑,凡是才调斐然者,我皆邀进帐中,许他们做我的进幕之宾。那数许年,穿的是锦绣绫罗,饮的是玉液美酒,枕的是千人臂膀,画的是明媚浓妆。醒时就对人笑,笑得双目灼灼人微醺,醒了便全忘掉,忘记笼中困雀不由衷。
那一切的一切,灯红酒绿也好,香花热玉也罢,就像是我做过的一场春秋大梦,梦末有醒的时候,只是,我醒悟得太晚了!
我有侍女,名曰绿翘,自她八九岁起,便跟在我摆布侍候着我,畴前只觉得她是那菟丝草一般的存在,而我,则是她赖以安身的大树,她只要高攀于我,才有好日子过。只是,我忘了,有些女人,骨子里本就是媚惑的性质,小狐狸未成精时,心爱且无害,只待一日,狐狸成了精,我那曾经的大树,最初只能落得个明日黄花的下场。
绿翘十四岁时,端的是面若桃李,娇俏可人,人前稍做打扮,即是好不新鲜的美娇娘。而我,已青春不复,虽未老,却是满目标风尘俗气。绿翘越是任意风流,我便越是惶恐不安。那日,她与我说“玄机姐姐,可莫再通宵饮酒,熬了心神,瞧着都枯槁了……”。呵!现在~是在笑话我老树枯柴了么!?我面上虽不显,但心里却是极大的愤怒与惧怕,看着镜中怎么扑粉都遮掩不住的眼纹,再看着镜子里绿翘那俏生生惹人怜的脸蛋儿,我晓得,我末是老了,而绿翘她,恰是蜜桃一般的年纪,青楼中长大的姑娘,怎一个妩媚妖艳了得。我妒狠她的韶华与风流,亦如当初李夫人忌恨我那般……那个不甜孤单的绿翘,越来越吸引客人们的目光,她以至敢依偎在我的恩客陈韪怀中,并与他嬉笑调情,还问道:“奴与姊,孰美”。
可惜,她最末死在了我的鞭挞之下。我手握浸过冷水的鞭子,狠狠地挥在她的脸上、手臂上、背上...... 起初她还晓得求饶,但是她不晓得的是,看着她开了花的脸蛋涔出的血红,听着她一声声凄厉的惨喊,我竟是越打越兴奋,似乎是魔怔了,我打红了眼,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最初一声不吭地瘫在地上,像一条离了岸的、干死的锦鲤......
她是犯了错,却功不至死,杀死她的,是我疯狂的不甜与忌恨!
绿翘身后,我被捕进狱,冰凉的牢房,繁重的铁链,如坚冰刺骨,顷刻间敲碎了我的春梦。我没有喊冤,因为,我本就不冤,沉溺堕落到如斯六合,即是不认命,又能若何?早已是厌恶了凡尘俗世,于我而言,灿艳的花朵若不想式微,不若就让她磨灭于盛开之时。
断头台就在面前,拾级而上,我脚下的每一步,似乎生了根一般,落下便难再起,畴前是裙裾曼舞步生莲,现在是芒刃迎足抽泣心弦。大刀挥起,血溅刑台......不知怎的,在我意识消亡之时,脑海中忽而闪现出,他的面庞。
“师父,若幼薇愿一生常伴摆布,可好?”
“幼薇,尔本年少且激动,未必就能了然情之莫测,故,莫要再做此言语!”
”若你只是旁的人,不为吾师,即可与吾长相厮守……会否?温庭筠,你所怕的,历来是我所不惧的,你怕有辱斯文,你怕世俗牵绊,你怕我激动蒙昧...... 我偏要放纵不羁,我偏要与风尘为舞,我偏要率性妄为!”
也许千百年后,温庭筠仍是全国生齿中的大才子,而我鱼尺素呢?如有幸,我的诗词得以传播百年,即使如斯,我恐怕永久也无法脱节功名,永久只能是世生齿中的金丝雀,颠妓子!
假设当初,温庭筠承受了我的情意,也许,我不会听任本身走到如斯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