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地多人因未及时申报行程、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
近日,江苏无锡、宿迁、徐州、连云港等地传递涉疫案例,多人因未及时申报行程、拒不施行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等被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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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11月16日,无锡锡山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批示部传递,11月15日下战书,刘某奇等5人经中介李某鑫(男,27岁)介绍,乘坐火车由河南动身,经停昆山南站转车至无锡火车站,筹办来锡务工。中介李某鑫在明知无锡本地相关疫情防控政策的情状下,通过搀扶帮助刘某奇等人冒用别人行程码,遁藏居家隔离等相关防疫办法,以致疫情有严峻传布风险。11月15日晚,刘某奇核酸初筛成果呈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目前,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鑫等人涉嫌波折流行症防定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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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11月19日,宿迁市泗洪县公安局传递,11月12日,袁某在明知某地已爆发新冠疫情的情状下,将其子带回,违背泗洪县疫情防控要求未及时照实申报行程。后其子被检出阳性,致百余人被隔离管控,形成疫情社区传布的严重风险。 目前,袁某因涉嫌波折流行症防治已被泗洪县公安局受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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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11月21日,连云港经济手艺开发区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批示部办公室传递,11月14日以来,连云港经济手艺开发区一须眉李某某拒不施行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锐意隐瞒相关事实,形成新冠疫情传布求助紧急。 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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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11月21日,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传递,11月16日,贾汪区居民张某(男,43岁 )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无症状传染者。经查,张某赴省外接重点涉疫地域人员返贾,违背徐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未主意向社区报备,未严厉落实“落地检”“3天3检”等防疫办法,频繁出进公共场合,招致多名群寡新冠核酸检测阳性,带来严峻疫情传布风险。 张某的行为波折流行症防治,危害公共平安,涉嫌刑事立功,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已对张某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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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11月23日,连云港灌云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批示部办公室传递,11月21日,王某树驾驶货车由涉疫风险地域返回灌云,未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形成新冠疫情传布风险。 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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