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段时间,听到一个伴侣和我说县城(安徽淮南)的一所省中点高中里有如许一回事,在高中任教的主科教师或班主任在教课中,不把本学期的课程全数授完给学生,而是留一部门不教,而在假期里开补习班,因为如许教师们能够挣到额外的收进,因课程没有授完,学生面对下学期的新课程不能不报补习班,而补习班补习的就是他们本学期教师未授完的课程。
小我认为:“身正为范,学高为师”而那些教师们为了挣钱昧着良心用那程手段挣学生的钱。但不晓得国度教诲局有没有如许的规定。在此想领会一下。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