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泪书
尊崇的列位网友:
你们好!
我是南汇监狱一监区病残犯:张延平,番号:8840。
我是位已经被羁押革新长达35年的犯人,今天我用本身的切身履历,哭诉和控告我饱受暴力执法和野蛮管教手段的苦楚,最末使我落下了末身残疾,无法庇护自我生活的自理恶果,使我丧失了生活的自信心。为此,我向你和政府有关部分高声疾唤;救救我吧!让我从头生活,并能通过合法的法令路子,彻底查明事态的本相,严处相关责任人,矫正错误弘扬正义,对我做出应有的补偿,还我一个合理合法的人生的原生态状。
起首,我介绍一下在监狱内致残的详尽情状;我于1976年3月起头服刑,1977年被送往大西北劳改,在1979年8,9月间,我在青海省海南芷族自治州共和县唐格木农场第13劳改收队4大队14中队服刑,被其时的丁姓队长在一次工地劳动时,丁队长要求我收工劳动,其时我伤风,有冷热,表达没有体力参与劳动,就如许丁队长命令用小指拇粗的麻绳绑缚我,使如许的绑缚达10个小时,曲到我右手臂完全无力,皮肤黑紫了,他才意识到情状的严峻,送医就诊。颠末一年多的医治,经司法判定,手臂其实无治愈的可能,批准赐与保外。(注:其时,在场的有郭干事,同犯有沈平,卞国庆等人,还有华强,绰号喊“山田”的同押犯人在场,目击了工作的颠末。)后据领会,同押犯沈平没过多久,也同样手被打坏,丧失了劳动才能,而获得保外。所以说那种暴力执法,卤莽治理是很严峻存在的,我于1981年收监,在1985年时我下肢起头瘫痪,还做了肠排理手术,十二指肠穿孔,胃被切除五分之四,于1987年被保外就医。1987年12月份又被收监,因为四肢举动伤残和身体情状恶劣,我于1991年又被保外就医,1993年被收监,于1995年进提蓝桥7大队羁押。在1997年一次事务中,主管队长陆刚,就对我那个身患多种疾病和残疾的人施行暴力,对我拳打脚踢,并狠狠地将脚踏在我的头部。(注:其时,7大队的大队长是张猛虎,中队长是费春雷,同押犯有邱林强,张国良等人,其他在场的人已经记不清姓名,在场者目击了事实的全过程。)1999年提蓝桥监狱合并成立了残劳队,我被移押到十大队二中队服刑。其时,十大队的批示员是崔杰,分监区长是杨承富。在1999年10月1日此日,我的护理犯被监区一名同犯,绰号喊“百发”的人欺辱,所以到10月3日,陆刚上班后,没有处置“百发”而是说我搞出的工作,就因为喊“百发”的犯人是陆刚的“关系户”,喊我认可欺辱护理犯的事,我没做,也就没认可。就是为了那件事,陆刚就对我停止了残酷的处置;陆刚动手将本来非常紧小的3.3平方米的囚室,施行焊割别离,然后全封锁起来 ,将我关在那1.25平方米的暗室内长达四个月之久。该暗室无光,无通风等前提,天天进食仅食半两饭,因为,我天天需要灌肠的,可是陆刚不给我灌肠,所以我天天都不敢多进食。就是那种暗室好像动物园的动物关押笼子,我被打的皮开肉绽,陆刚并用脚猛踢我瘫痪的全身,让我的身体躺在放了冷水几乎没有一块清洁的睡板上,连我睡被盖被都被水浸湿,使我其时好的左手,受伤后被浸泡在水中长达数周,使我好的左手神经麻木,溃坏,间接形成了左手残疾,左半身的偏瘫。(注:过后我曾在家属的撑持下状告陆刚队长,陆刚其时就挑唆我的把守犯王伟忠,重新填补供词和假素材,搅混我那件事的本相。)在2002年春,我在灌肠时,我的护理犯在用手纸时,嘴中罗嗦,他就用脚使劲的蹬了我一下腹部,其时,我无其他意识,我提出换护理犯,过后是同犯徐德元替代成我的护理犯。当晚,我就因为白日踢我一脚的处所腹痛难忍,进食困难,食什么吐什么,第二天早上告急陈述警官后,送病院急诊,经查抄白血球2万余。(注:我的护理犯蹬我一脚,其时在场的同犯有童又连,汤伟忠,徐德元,监区主管队长姓蒋,分监区长徐伟,大队长是桂大和袁大。)后住院半个月,经医治,仍吐逆不行,做B超检测后,发现胃部有一只拳头大的血囊肿,病院为此发出病危通知书,并由家属来院签字画押。后颠末二个月的住院医治,病情才渐渐不变。为此,我落下了严峻的偏瘫,至今查实肝部囊肿等。当初,监区为了息事宁人,要我不说出本相事实,我便谎称是我本身不小心弄的,最初该事务也不了了之。2006年我被保外就医,2007年收监后,又得了严峻的心脏病和高血压。于2007年8月从提蓝桥监狱押送到南汇监狱服刑至今。以上就是我致残的次要情状。
网友们,我17岁起头人监服刑,其时我仍是一般犯,身体安康,可如今瘫痪在床,我双手残疾后无法庇护本身的一般生活,那一切都是监狱的卤莽治理和“地痞”治理褫夺了我健全的身体。刑期再长,那怕是无期徒刑也有走出监狱的一天,可监狱警官所形成我身体的伤残,却是一辈子的工作,我那辈子就要挈着伤残的身体曲到灭亡吗?请问?有谁能够还我一个安康的身体?纵然让我屡次保外就医,可保外的原因还不是为了我伤残的四肢举动和难愈的疾病。我在监管场合形成的伤残责任该由谁来负?我国的法令越来越完美,我也认可,监管量量越来越好。在此,我提出我的控告,而且,要求形成我伤残的监狱对我做出司法补偿,以示公允。
我的伤残是不成挽回的缺失,就是再让我保外,也不克不及填补我身体的缺陷。网友们,请承受我的抽泣诉与控告。事实是监狱形成我的伤残是不争的事实,而对法令而言,总得有个法令说法,不然,政府谈何司法公允,又说什么秉公执法。
我服刑革新已经35年了,眼看人生最超卓的光阴全在监狱内渡过,那是多么的哀痛。我立功法令让我失往了自在能够说是咎由自取,可监狱又褫夺了我安康的身体,让我本来安康的身体酿成了如今的伤残,那莫非也是我功有应得吗?网友们,你们能否体味我此刻的心绪吗?我如今就和一个废人没有区别,除了四肢举动的伤残外,还身患多种严峻疾病;高血压(130~240),心脏缺血,脑萎缩,糖尿病而形成了白内障,肝上有肿瘤,胆囊舯,肠梗阻,肠粘结,做过肠排理手术,天天靠别人灌肠庇护生命,因为血糖太高,天天都必需迟早二次胰岛素。看看那些疾病都是在监狱内有的,莫非监狱就不应对我负责吗?失往自在是暂时的,而落下身体残疾则是一辈子的工作啊!
我的控告一字一泪,假设吴书记晓得我如今的生活情况,必然也会为之同情的,我必然要追查监狱的责任。到如今我的问题没有得到处理,没有还我公允。
最初,我宁可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要挽回正义,公允,让我堂堂正正的做人。
此致
敬呈网友们阅示!
一个磨难的囚徒:张延平
番 号:8840
201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