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2日,在上海南火车站四周的一处民宅里,十几个在外埠购房的上海投资者筋疲力尽而又迫不急待地会聚起来,参议维权事宜。春节事后他们已是第5次聚会,可见他们焦虑万分的心绪。他们大多是在上海有较好的收进,又不想把钱存在银行拿负利率的人,在股市疲弱不胜,上海的房价已高企的情状下,不由得外埠房地产开发商的忽悠,在2004年前后在异地投资置业并从此交上了厄运。
那与支流媒体的基调显得格格不进。媒体上一遍又一各处告诉国人,房价又同比涨了6%,深圳、北京、广州涨幅超越10%,诸如斯类。
媒体的报导,不断是向未购房者施加压力—虽调控经年,但涨声照旧,快买吧!不买还要涨。潜在的购房者心里的躁动一日甚过一日,却对房地产的暗潮涌动,没有丝毫的警惕,就象自取灭亡一样地只看到光亮,未看到有往无回的结局。
事实上,有几购房者能得到升值的欣慰,亦或是遭碰着他们人生的梦魇,只要购过房的人心里最清晰。
那里给你举几个实在的例子,但愿对那些跃跃欲试者有所借鉴,特殊是那些被海南岛、山东沿海、云南、安徽、广西北海等地的开发商忽悠得快抑制不住了的异想天开的投资者。也请各人记住有关的开发商的名字,有关楼盘的名字,有关处所的名字,以防受骗被骗。
一、大理凤凰温泉度假村
上海人老张,2004年在文报告请示上看到一篇告白,有一个“大理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大理凤凰温泉度假村”的项目,号称台湾商人陈文鸿与“上实公司”联手打造,每年8%的税后收益轻松拿,包租10年,还获赠每年一个月的免费进住,而且可在杭州千岛湖凤凰公司旗下的数个四星级酒店进住,并且包租期间免物业治理费。告白相当诱人,于是就交1万钱参与了文报告请示组织的看房团,实地观察后签定了购房合同。房价是30多万,均价达6000元/㎡,而昔时大理市的房价才1000元出头。老张购房风险意识相当强,查看了《商品房预售答应证》,而且有文报告请示傍边介,所以比力安心。谁知两年多的时间已把老张折腾得心力交瘁,再也没有住四星级酒店的闲情高雅了。起首,是至今房屋的地盘证没拿到,说是开发商欠60万地盘出让金,没有大地盘证,所以办不出小地盘证。其次8%税后回报,酿成税前回报。第三是自2006年四时度起头,回报底子就不再付了。第四是,结合其他业主向大理本地的工商局、疆土地资本局、建立局等主管部分赞扬、信访,但都得不到处理,都是一味的推挈、糊弄、捣浆糊。第五到云南省驻上海处事处反映问题,又给推回开发商和大理市政府。
点评:1、本案中开发商未交清地盘出让金,未获得《国有地盘利用证》,大理州建立局颁布《商品房预售答应证》违背《房地产治理法》第44条。
2、本案售后包租违背建立部《商品房销售治理办法》第十一条。
3、大理市政府和开发商,不为业主打点地盘利用权变动注销和颁布《国有地盘利用证》,违背了《房地产治理法》第60条和《房地产开发运营治理条例》第33条。
风险提醒:此开发商开发的凤凰海景五星级酒店、春天广场产权商展,还在忽悠人。
二、威海国际海景城
上海人老李,2005年在网上看到地处山东威海的一个喊“国际海景城”的楼盘,被开发商的网站上的诱人的海景吸引,买了一套海景的酒店公寓,房价30多万,均价7000多元/㎡。酒店式公寓共2栋楼,1-3楼是海鲜餐厅,网站上和模子上做了都园弧型的流线外型,餐厅顶部还有空中花园。交房日期是2005岁尾,物业费是每平方2.8元,开发商容许能够拜托运营,物业公司抽10%治理费。
老李买房体味少,签合同当天,本该拿走一份属于自已的合同,但开发商称合同要往房管局存案,所以要就留在了开发商处。谁成想威海鸿建房地产有限公司那个缺德的开发商将合同偷偷涂抹更改。
到了2005岁尾交房的日期,开发商一纸通知就把交房日期推延了,说是昔时威海有大雪影响了工期。推到2006年5月交房时,物业费又从2.8元/㎡提到3.8元/㎡。拜托运营时,物业公司抽取比例从10%提到15%。更为严峻的是交房一年多了,不断不给办房产证,理由是威海市没有停止综合验收,所以办不了房产证。办房产证不知要挈到何年何月,但老李休想拿到迟延办产证的违约金,因为合同被开发商偷改正了。
买国际海景城的大多是外埠人,本人少少往实地查看,都是梦想退休后往度假,老李也少少往。当有一天老李到了威海却发现,园弧型的餐厅酿成了一般的方型,餐厅上的空中花园底子没建,只要灰乎乎的水泥楼板,自已的海景房看到海很少,昂首就看到水泥房顶。拜托运营的收益很低,但本身的房子却被糟踏的不成样子了。
点评:1、签合统一定要把合同条目完全弄清晰,本身对有关术语不懂就请亲戚或至亲的懂行的伴侣一同研究,或者请律师把关。假设对条目不懂就签字,万一发作纠纷,成果只要一个:任开发商宰割,本身的权益底子得不到保障。
2、签合同后,本身的一份合同绝对要本身保管,无论开发商有任何理由也要对峙,那是一条“红线”。存案能够自过去,或与开发商一同往。
3、开发商在未综合验收的情状下交房违背《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治理条例》第17条和建住房(2002)123号文件,业主可回绝收房。
4、物业费在签购房合同时,就应该附带签前期物业办事合同,那是国务院《物业治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那个合同也是购房的要件之一,不克不及随意闪开发商更改。
风险提醒:目前威海鸿建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推“海御19”什么同温层公寓,必然又是玩概念,加大了忽悠的力度。老客户还会受骗吗?
三、日照宏德假日酒店
杨先生是2004年炎天到山东日照旅游时,在万平口海水浴场发现的日照宏德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宏德假日酒店的产权酒店的。均价5000多,带拆修,许诺10年包租每年保底回报6.8%。杨先生固然购房体味不多,但多了个心眼,在合同的填补条目上加上一名“交房后2个月内办房产证”。
2005年5月1日交房后,曲到昔时底也不给办房产证。杨先生那下焦急了,赶紧翻看合同,发现合同最初一条是:“本合统一式两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感应不合错误劲,应该有一份到房管局存案呀,没存案的房子能有保障吗?杨先生不敢怠慢,到日照市房管局查询。出其不料的是,在上海查询权属注销信息是极其通俗的,但日照市房管局竟不容许,而是让杨先生往找开发商。从房管局出来,杨先生只觉得背发凉腿发软,“完了,完了”。
杨先生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房,理由是合同规定“交房后2个月内办产证”,5个月了都没办产证,属开发商违约。开发商不附和退房,杨先生请律师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因为开发商是无预售证售房,杨先生按更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阐明”索取双倍的补偿。
看来,在山东日照那种无法无天的处所,不只不供给注销信息查询,并且法院与开发商也有沟通。在诉状递交后20分钟,开发商就主动给杨先生打德律风提出息争退房。固然息争退房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杨先生一个月后,拿回了购房款和少量的补偿合计38万元。
点评:1、买房要查验“五证二书”,那是《房地产治理法》等相关法令规定的,五证中的“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最重要,没有预售证的房万万不克不及买(假设是现房,则要看到“房屋所有权证”)。
2、因为开发商多摘用格局“霸王”合同条目,买房签合同时,杨先生的做法很值得选举,就是加附加条目,把办证期限、交房期限、违约金计算等都做认真的约定。假设开发商不愿做逃加附加条目,你就要小心了,开发商心里必定有鬼的。
3、日照市房管局的做法是违规的,建立部《房屋权属注销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查询机构应成立房屋权属注销信息查询轨制,便利当事人查询有关信息”。第七条规定“房屋权属注销机关对房屋权力的记载信息,单元和小我能够公开查询”。
4、固然中国的司法很不成信,但也要勇于打讼事,因为大都情状下都是开发商输理,法院要将嘴歪向开发商也要“衡量”一下的。大都情状下,法院城市调和以至让撤诉(降低法院判决的风险),那时也要对峙原则。
四、黄山华商山庄
2004年,地处黄山徽州区岩寺镇的“华商山庄”在华东一带很是火了一把。原来是一个喊“徽州文化园”的人造景看,有一些安徽特色的复成品“牌楼”,但少人问津,运营不善。合理房地产火爆时节,请人规划设想一番,摇身一酿成了“华商山庄”产权酒店,卖的相当火。开发商收了预款后,并没有意履行合同定时交房,而是将大把的预售款转向内蒙古根河买了块地,想如法炮造,再火一把。别的又在屯溪收买了一间酒店包拆出卖。
上海人小徐在2004年8月买了华商山庄3期的酒店公寓,交房日期是2005年10月底。开发商把预售款调用往拿地和收买了,怎么能定时交房呢?开发商底子没有一点重合同守信誉的意识。在交房无看的情状下,2006年小徐向法庭递交诉状,要求退房。法院的调和下,开发商附和退房,但时至1年后的2007年4月小徐仍只拿到部门退房款,必不得已,又向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申请施行才拿到剩余退房款。
小徐的心态很具有代表性。原来是要淘金,趁房地产热到异地投资,对投资地的情状不领会,轻信了毫无诚信的开发商,因为处所政府的处所庇护主义和法造不健全,收房无看又要到异地往打讼事(受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讼事赢了,但又要不回购房款,花了时间、精神又赔了钱。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那就是当前房地产投资的残酷的现状,与良多购房者的想象很纷歧样。
五、海口金茂滨江花园
噢,那一次是办地盘证方面的收费问题,开发商想向购房者转嫁本应该开发商承担的费用,不再详述。
还记得美国和欧盟至今不认可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吗?在2001以前,中国为了加进“世贸组织”停止艰辛卓绝的进世会谈,认为“进世”了地位就进步了,能得到很大的利益。谁知进世后引来了多量的“反推销”和商业壁垒,更出乎昔时的进世“功臣”意料的是,美、欧至今不认可中国的市场地位。细品之,倒觉得美、欧做的不无事理。市场经济是“信誉”经济,是“契约”经济。在中国的经济范畴,特殊是房地产开发商的身上,在政府部分的身上,能发现几“信誉”与“契约”精神呢?
曾记得经济学家郎咸平说过:“大陆的企业老总没有信任责任”,深入啊!
异地购房是许多人的梦想,或为投资,或为养老,或为度假、避暑、避冷,但却是一个求助紧急的“标致的错误”,有时是无可挽回的错误。错就错在:间隔,远离栖身地。一旦受骗被骗,维权、打讼事都将碰着极高的成本和风险,有时只能听任本身的血汗钱打水漂,因为假设要打讼事,不只法院不帮你要回房款,并且你要再搭上诉讼费、交通费、餐费、误工费、律师代办署理费,成果输的更多。狡诈的开发商与贪婪的处所政府恰是操纵那一点,联手设下了陷阱,只等外埠人上钩。那就是各地政府办房展的内在动力。怪只怪投资者无邪,在家门口买房还受骗呢,大老远往天边海角、往边关,就那么安心斗胆?
上边提到的老张、老李、杨先生、小徐,都懊悔当初萌发异地购房的设法,怪自已无邪,痛恨狡诈的开发商,更痛恨本地政府与开发商合穿一条裤子。假设光阴能倒流,他们都愿老诚恳实地做生意,不再梦想一夜暴富。
或许您也有异地购房的痛苦的履历,那就跟在后面吧,让更多的人分享,并警示我们前方的路。
2007-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