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盖州李玉波与黑道沆瀣一气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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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iba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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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州公安局与黑道狼狈为奸巧取豪夺

  我喊马天,栖身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紫润茗都小区20号楼2——701室,身份证:2111211197606143233我如今实名举报辽宁省盖州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李玉波与黑恶权力狼狈为奸,狼狈为奸欺诈我126万元的严峻违法立功问题。

  告贷发工资被谗谄欺诈中圈套

  2016年我在辽宁省盘锦市承包了一项工程,挈欠了农人工工资,我想方设法东拼西凑,用本身在盘锦价值100万的5套房子做为抵押,从银行贷款50万,可仍是不敷。

  已到年关,我心急如焚,通过伴侣介绍熟悉了盖州市专门放高利贷的张销涛、陈杰、宋新丰。2月26日,我和张销涛、陈杰、宋新丰面谈借贷事宜。

  写欠据时候我已经告诉他们,我在盘锦价值100万元的5套房子,已经5折抵押给了盘山县住房公积金贷款50万元,不断是定期了偿,如今告贷,我能够做为抵押,借贷20万元,没想到张销涛三人早就领会我的情状,对此没有表达任何异议,签定了贷款协议,约定告贷时间为两个月。张销涛、陈杰、宋新丰当即按着4分利钱扣了两个月的利钱1.6万元,现实上贷给我18.4万元。

  没想到半个月后,张销涛、陈杰、宋新丰又来盘锦找我,以告贷合同有错别字为由,非要从头书写一份合同,让我在新合同上签字,我其时也没多想,也没认实看,就在那份合同上签了字。

  2016年3月7日,张销涛打德律风给我,说盖州有个活让我往看一看。3月8日我如约到盖州,在一家茶馆见到了张销涛、陈杰、宋新丰,坐定后三人收收吾吾东拉西扯……半个小时后,茶馆突然来了几个身着警服的人,为首的自称是盖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李玉波,他们不由分说以所谓的诈骗功将我强行带走拘禁,那时候我才茅塞顿开,我中了他们精心设想的圈套。

  本来从头签定的合同,张海涛、陈杰、宋新丰偷偷将时间从本来约定的两个月改为了一个月,还款时间则酿成了3月6日,以我到期不还,5套房子反复抵押定为诈骗功。他们恰好因为我的房子反复抵押,才肯借钱给我,因为只要以反复抵押之名才能够诈骗功的功名对我拘禁。

  我被刑拘后,家里人心急如焚,那时候张销涛、陈杰、宋鑫峰又找到我老婆,说只要拿出500万元给他们,公安局即可放人。老婆不明就里,担惊受怕,只好四处求借,先后给了张海涛、陈杰、宋新丰三人86万现金,其时是其实借不到钱了,不能不将伴侣一辆的本田艾力绅押给了他们。公安局果实听他们的批示,3月31日通知我老婆:交20万元给公安局即可放人。4月1日我老婆往盖州市公安局交了20万元钱,当天我被释放。

  因为车是伴侣的,4月15日,我赶紧又凑了20万元,交给张销涛、陈杰、宋新丰,如许才将车提回。至此,加上给盖州市公安局的20万元,我前后被欺诈了126万元。

  一推二挈 经办人一年换仨

  被欺诈之后,许多晓得内情的人都为我行侠仗义,他们说你那是中了套路贷,让我上访上告,我明晓得是张海涛、陈杰、宋新丰和盖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李玉波合谋欺诈,但是也不敢吱声,晓得本身斗不外他们,被欺诈了126万元,只好咬碎牙往肚里咽。

  扫黑除恶起头后,我有点自信心,往年我将盖州市公安局伙同黑恶权力欺诈我的立功事实赞扬到辽宁省打黑办,引起了指导的重视,责成盖州市打黑办处置,盖州市打黑办徐主任接到上级转发的举报素材后颠末协调勤奋,在2019年3月25日安放盖州公安局的马明阳队长负责查询拜访,马明阳接手后,找我和我老婆查询拜访领会情状,做了笔录,说让我们等待动静,可是半年过往了,毫无消息,我到盖州领会启事,骑兵长没有给我任何阐明,只是回答说指导有话,不克不及立案,我提出不克不及立案给我一个不予立案的裁定书,回答说裁定书也必需指导发话,没有指导的话,裁定书不克不及给。

  也不晓得咋的,张海涛、陈杰、宋新丰等却晓得了我反映他们欺诈功行的情状,摘取各类手段体例对我施压,威胁,恫吓。

  不久负责案子的马明阳队长被调离,接手此外案件,其后又两次换人,如今是一个喊张峰的警官负责。

  从2019年3月我正式赞扬,到如今已经查了一年多了,至今毫无停顿,事实是什么原因,让人其实无法理解,也不晓得盖州市公安局还要挈到什么时候,此中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猫腻……

  差人和放高利贷合谋诈骗欺诈必需严惩

  对我拘禁的功名是诈骗,刑法第266条诈骗功的定义是:以不法占有为目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本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我在与张销涛、陈杰、宋鑫峰的借贷过程中,始末未隐瞒本相,我也没有赖账不还的诡计,将诈骗之功名乱扣在我头上,其实是张冠李戴,风马牛不相及。

  他们为了图谋不义之财,窜改合同,与盖州公安局经侦大队李玉波狼狈为奸,通过公安局对我拘禁,然后以此威胁恫吓,欺诈126万元,实则构成了巧取豪夺功。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巧取豪夺功以不法占有为目标,对被害人利用恫吓、威胁或要挟的办法,不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他们的所做所为是典型的欺诈行为。张销涛、陈杰、宋鑫峰三人伙同盖州公安局的李玉波,设局下套,以贷款为幌子,精心设想,诱惑、强逼我垒高债务,最末到达不法占有我财富的目标。

  2016年4月1日,盖州市公安局根据刑诉法139条扣押了我所谓的20万元的立功钱款,至今没有任何结论,可是根据139条的规定:

  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立功的需要,能够按照规定查询、冻结立功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富。但是查封期限不得超越二年。期限届满能够续封一次,续封应当经做出原查封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从头造造查封决定书和帮忙查封通知书,送交有关部分帮忙打点,续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越一年。

  3月10日我拿着昔时盖州市公安局开的20万元的扣押清单找到盖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副队长齐卫东,要已经扣押5年的20万元,齐卫东说那20万元早就给张销涛、陈杰、宋新丰了,我说:“凭什么把我的钱给他们,我马天底子就没有功……”做为盖州市公安局怎么能执法犯法!那20万元事实哪里往了,事实挪没调用?又是谁调用?

  那起案件之所以挈到今天,就是公安局本身的刀削不了本身的把,底子不想查个真相大白,做为盖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队长的李玉波事实和放高利贷的是什么关系,他们之间有什么勾当,必需有个明白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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