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位情人巨贪赖小民的上海余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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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华融资产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前总司理赖小民己被中纪委查 处并已判处死刑,但赖小民在上海的余孽---中国华融资产治理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前总司理陈若青及副总司理董亚福至今还逍远法外。

  我与老婆于2004年3月先后在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周家嘴路证券营业部存进1500万元,尔后因为该证券公司在运营治理中发作了一系列问题,中国证监会要求自2005年起由中国华融上海分公司全面托管,并按规定由存款人向国度提出存款缺失的抵偿申请。就在我们筹办素材的过程中,发现了陈若青和董亚福侵吞我们存款的严重立功嫌疑!

  据我们查实:一.根据2007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办发[2007]156号文,明白要求关于在2007年6月之前尚未完成注销的小我债权,“应通过德律风(应留笔录)或邮寄(应留存根)等体例向债权人履行事先告知义务”,而我们恰是属于上述文件中提到的在2007年6月之前尚未完成注销的小我债权,但我们历来没有收到过他们法定必需履行的“告知义务”,为什么其他“尚未完成注销的小我债权”都按规定通知到了,而偏偏“漏了我们? 二.上述文件还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再一次强调对还未注销的小我债权人要“在账户材料载明的小我债权人所在地公共媒体上通知布告”,以确保此项工做不留死角,足够表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寡的关心!关于那条陈若青一伙做了没有?陈若青一伙“却是做了”。 我们查证到陈若青一伙在2007年7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上登载了《关于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移送司法破产前未注销小我债权的补注销通知布告》, 我们认真查阅了该《通知布告》中的21名未注销债权人名单, 就是找不到我们的名字。

  金融机构的一系列规章轨制相关于其他行业而言是比力缜密的 , 但陈若青一伙对证监办文件规定的 “ 通知布告义务" 就是不履行,对证监办再三强调的 “通知布告责任"就是不施行,寡所周知,在司法和行政工做中,因为法式过程的缺失,那招致的成果是可想而知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陈若青一伙为什么敢以身试法,一而再再而三的置证监办的三申五令而掉臂 ,不按文件规定的操做法式施行,目标就是为了侵吞那1500万元的巨款 ,难怪乎该“告知" 的不告知 ,该“通知布告”的不通知布告了。

  对此,我们曾数十次的向中国华融上海分公司的顶头上司----巨贪赖小民举报反映,成果是不问可知的,天然是石沉大海。

  蒋 皓 昆

  2021年01月07日

  联络德律风:1376169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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