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甫,南阳(今河南南阳)人。字践方。生于唐玄宗天宝十年 (751),卒于唐文宗大和八年(834)。唐德宗贞元二年(786)丙寅 科状元及第。该科进士及第27人。考官为礼部侍郎鲍防、国子监祭
酒包佶。
登第后曾为襄阳处置、监察御史,后不附官僚被诬蔑,贬为郴州
长史,拜殿中侍御史,迁任户部郎中,又改任河南尹。
在任上,有朝臣选举一报酬河南科试解元,遭其回绝。力主选人
公允,任人唯才。后又由同州刺史进朝拜左散骑常侍、工部尚书,大 和五年(831)任检校兵部尚书、太子詹事。大和六年以吏部尚书之 职告老去官,赋闲在家,两年后往世。逃赠太师。
张正甫以仁爱待人,拒交不义之徒,为官清正,行事强悍,不为 名利所动。
其家族累世为官,兄张式为大历七年(772)壬子科状元。
其子张毅夫亦登进士第,官至户部侍郎、弘文馆学士判院事,其 孙张啡登第后进仕,官至吏部尚书,皆为一时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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