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因摘购国产设备,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的管帐处置。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因摘购国产设备,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分两种情状处置: (一)假设摘购的国产设备尚未交付利用,则应冲减设备的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二)假设摘购的国产设备已交付利用,则应响应调整设备的账面原价和已提的折旧,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冲减多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造造费用”、“治理费用”等科目。 假设摘购的国产设备已交付利用,但税务机关跨年度退还的增值税,则应响应调整设备的账面原价和已提的折旧,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冲减多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二、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承受捐赠资产的管帐处置。 企业承受捐赠的资产也分两种情状: (一)企业承受捐赠的是货币性资产,按现实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接承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的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率计算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所得税”科目,接承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的价值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本钱公积“科目,年度结束,企业根据年末清理的成果,接承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价值原计算的应交的所得税与现实应交所得税的差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本钱公积“科目。
(二)企业承受捐赠的长短货币性资产,则应增设“待转捐赠资产价值”科目,核算企业待转的承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1、企业承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根据确定的价值以及发作的相关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素材”等科目,贷记“待转捐赠资产价值”、“银行存款”等科目。
2、年度结束,企业应按“待转捐赠资产价值”科目标账面余额,借记“待转捐赠资产价值”科目,接承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交的所得税(或承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填补吃亏后的差额计算应交的所得税,下同),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承受捐赠的非贷币性资产的价值扣除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本钱公积”科目。
3、假设企业承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在填补吃亏后的数额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越5年的期限内均匀计进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交纳所得税的,企业应在年度结束,按转进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借记“待转捐赠资产价值”科目,定期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逐个应交所得税”科目,转进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扣除本期应交所得税的差额,贷记“本钱公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