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不是只能认实一次吧。狂热只能一次。曾经跟一个小男生热恋,均匀数一天发七八十条短信,打N德律风,什么概念,就是说早上一睁眼就起头发,洗脸也发,刷牙也发,食也发,上WC也发,走街上也发,上班也发,,,,,,我们把一辈子要发的短信都发给了对方。
那个世界上的事就是那么希罕,有的人是用来爱的,有的人是合适成婚的。
当我诡计嫁给他人时,他象疯子一样毁坏一切,我的整个世界。我再也不成能跟谁那么狂热了,我试过N小我,都不成能了。不成能跟他有说不完的话,跟他象小孩子一样过家家,跟他在伴侣们的吐逆中长时间的拥吻。跟他一个在火车上哭,一个在站台上哭,哭湿整整三包餐厅纸,再也没有人能在我的一句:我在哭。
然后就不屈不挠的从开动的火车上跳下来,再从开封转回郑州站,搂着我,对我说:我再也不要跟你分隔了!
我不会了,他也不会了。你也不会了,对吧。疯狂只要一次,激情也渐渐被耗尽,留下的只要静静的认实。和"爱过才知情重"的生命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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