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赞同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此外,我国的《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老实信用的原则。”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未缴足保险费的投保人,按其所缴保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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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赞同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此外,我国的《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老实信用的原则。”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未缴足保险费的投保人,按其所缴保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