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收部的做法是错误的。该同志2006年为预备党员,2007年未能如期转正,到2008年延期已经一年,上级党委仍未能通过该同志的转正审批。因而预备期满该同志仍不完全具备党员前提,不克不及转为正式党员的,应取缔其预备党员资格,不克不及再次耽误预备期。
所以从2008年5月起,该同志已经不具备党员身份,不克不及再讨论其转闲事宜
别的,凡经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其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被耽误预备期的,其党龄从耽误预备期满后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时间算起。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