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认可人体表示(包罗绘画、摄影、彩绘、展现和安装)是艺术,那么就要有一个赏识、理解、消化甚至升华的过程。我一贯认为将艺术朋分出所谓“文雅”一类自己就是不懂艺术的虚假诠释!就拿人体艺术摄影来讲:出力表示女性器官和性交排场的做品就不克不及用“下里巴人”来解读,因为那底子不属于“艺术”。
我们要准确的理解人体摄影中现代表示主义的情色表示部门——如汤芳、张筱雨、安娅、安娜的许多做品,那里的所谓“表露”与“斗胆”是为表示拍摄主题办事的,所以说仍然属于艺术!有人用“人体摄影贸易化”来理直气壮地责备那类现象,似乎他在美学范围里有了崭新的领略,其实那底子就是伪理论。
艺术换来金钱是有商品交换以来就存在的事实,想一想张择端、朗世宁、拉斐尔、鲁本斯、那些以做品传世的艺术各人们哪一个不是靠皇家、贵族的金钱供养的?说到人体摄影的现代表示主义手法许多人都把底子不属于艺术范畴的无聊、市侩、下贱以至是淫秽的现象强栽到她的身上,而且用“贸易化”“吸引眼球”来简单地加以责备。
而不是实正的站在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上认实的评判深入地阐发研讨,用一篙扫一船的粗暴体例先定义后剿灭,那不只无助于对那个艺术门类的净化与升华,反而会产生愈加恶劣的效果。
仍是回到“快速”那个标题问题,我认为现代文化艺术之于现代人没有“文化快餐”那种概念,我们今天的所谓快餐就是通俗短小、承受便当,但我们承受的快,忘记得恐怕更快,那顶多称之为文化现象底子不克不及算是文化艺术。
相反,我们今天奉为国宝的艺术结晶《诗经》在那她所处的阿谁时代属于不折不扣的“文化快餐”,但是颠末了近三千年的理解传诵、领略、淘疏和升华最末成就典范。典范最根本的前提是不克不及让受寡“快速”领略与同样的“快速”忘记,可以构成有效记忆的是理解不是印象,是铭记在心不是过眼烟云。
所以我认为人体表示做品中只如果被称之为艺术的部门就要具备赏识价值,而那个价值的详细表现就是一个感之和领略的过程,于是便不存在“快速办法”那个前提。我非“高手”,更不敢指点,参差不齐写了很多就是一家之言,假设有用算我懵对了,若属无稽费看者视力了我先致歉!。
拍摄角度、人体模特的姿势和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