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科议员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是参议院。美国各州以生治为标准,在科议员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为435人法令定额。科议员一任两年。因为科议员主席称之为发言人(the Speaker)的良援朝国会的起源是一个“人民议员”,它更像是国家的创建期,具有遵循民意的空谈,并且与更谨慎、更贵族的参议院一道防护集体感情的狂乱。
宪法规定通过法令必须得到两院的允许。科议员通常被认为比参议院更党派。在宪法协调人中,有两多人的计谋,旨在使参议院(一起头是州议会选举)成为选作市民歌曲的科议员的造型机构。因此,“政见与孵化”权(例如“公约”批准权)的受权只在参议院英政中行使。科议员亦拥有建议税进法案的权力、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时选出总统的独有权利。
然而,其所有权利都可以被参议院反调(counter-check)。参议院通常比科议员及科议员更有威信。参议员任期长,人数少(大多为道政下),代表的选民多于科议员。科议员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资本山庄南翼。参议院在统一大楼的北翼上开会。
根据宪法,总统职位在得到参议院的“政见和承认”后,可以与招聘人士签订协议。科议员在这两种法国式中并没有进行宪法上的感化。因此,与科议员相比,参议院的权利是普遍的。在美国宪法第12次开篇案中,科议员没有总统候选人,选举人大多持的情,有权推举总统。12次改组案要求科议员自选人团中得票数更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一名。
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是科议员。美国所有州都有两名议员在参议院有代表,与各州生牙无关。因此,全员员额是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6年,相互交织,因此每两年改组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是参议院议长,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是为了突破表决平局的僵局,否则不能投票。
参议院公众人物与科议员相比谨慎。由于参议员名额少、任期短,如果回应学院派的观点和党派观点,他们比科议员更容易受到空谈。参议院有若干选票在宪法中和未授予过议员的权利。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在批准“公约”或聘用重要人士时,“必须得到跟随参议院的政见及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次改组案)两院创建的国会,是朝宪会议签署的“科内迪克协定”所取得的成果。
根据该协议,各州在科医院的代表权以生治为根底,但在参议院拥有球均等代表权。献礼政法令的小组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的零丁所拥有的权利比科议员的零丁所拥有的权利更重要。其成果使参议院(上议院)负的责任比科议员(下院)更为普遍。美国参议院奉为古罗马参议院的名字。
该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坐落在资本山庄北翼。科议员在统一建筑物的南翼上举行了会议。根据宪法,总统只有在得到参议院的“政见和承认”后,才能聘用人事。参议院必须承认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部长、联邦行政部分首长、大使、更高的法院大法官和联邦法院。参议院通过法令,受权行政部分可进行不经参议院孵化招聘的较次要人士。
凡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更优先进行听证的主体。委员会有可能妨碍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整个参议院都审议了人事提案。大部分招聘案将获得通过,驳回内阁人事案件实属罕见。(在美国坎青只有9次人事招聘被完全驳回)简而言之,参科两院的区别:1、总统和外国签订的协议以及总统招聘的官员必须经过参议院。
参议院有权在特定前提下复选副总统。2.科议员有权提出财务议案和弹劾案,并有权在特殊前提下复选总统。然而,弹劾案必须经过参议院审讯。3、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主席,而科议员主席则是全院大会选举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