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科议员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是参议院。美国各州以生治为标准,在科议员中行使代表权,但各州至少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为435人法令定额。科议员一任两年。科议员主席称之为发言人(the Speaker)的两院援朝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缔造者拥有“人民议员”,他们接近并遵循民意,以防范集体情绪的狂乱。
宪法规定通过法令必须得到两院的允许。科议员通常被认为比参议院更党派。宪法制定者中多数人有计谋让参议院(一起是州议会选举)成为选作公民曲的科议员的制衡机构。因此,“政见与孵化”权(如“公约”批准权)的受权只行使参议院遗政。科议员也有权提出税进法案,弹劾政府官员,并在选举人团僵持时选举总统。
然而,所有权利都可以在参议院反调(counter-check)。参议院通常比科议员及科议员更有威信。参议员任期长,人数少,(多数情况下)代表的选民多于科议员。科议员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资本山庄南翼。参议院在统一大楼的北翼上开会。
根据宪法,总统职位在得到参议院的“政见和承认”后,可以与招聘人士签订协议。科议员在这两种法国式中并没有进行宪法上的感化。因此,与科议员相比,参议院的权利是普遍的。在美国宪法第12次开篇案中,科议员有权在没有总统候选人的情况下,在选举人多数坚持的情况下推举总统。
第12次改组案请科议员从选举人团中选出得票数更高的两名候选人之一。美国参议院是美国国会两院之一,另一院是科议员。美国所有州都有两名议员在参议院有代表,与各州生牙无关。因此,全员员额是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织,因此每两年改组约三分之一的席位。
美国副总统是参议院议长,但不担任参议员;除非是为了突破表决平局的僵局,否则不能投票。参议院的公众人物与科议员相比谨慎,参议员名额少,任期短,如果回应学院派的观点和党派的看法,他们比科议员更容易受到公共舆论的影响。参议院有若干选票在宪法中和未授予过议员的权利。
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在批准“公约”或聘用重要人士时,“必须得到跟随参议院的政见及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次改组案)两院创建的国会,是朝宪会议签署的“科内迪克协定”所取得的成果。根据该协议,各州在科议员中的代表权以生牙为根底,但在参议院拥有球均等代表权。
献礼政法令的小组须经两院通过。参议院的零丁所拥有的权利比科议员的零丁所拥有的权利更重要。其成果使参议院(上议院)负的责任比科议员(下院)更为普遍。美国参议院奉为古罗马参议院的名字。该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坐落在资本山庄北翼。
科议员在统一建筑物的南翼上举行了会议。根据宪法,总统只有在得到参议院的“政见和承认”后,才能聘用人事。参议院必须承认的政府职位包括内阁部长、联邦行政部分首长、大使、更高的法院大法官和联邦法院。参议院可以通过法令,水权行政部分可以聘用比较次要的人士,而无需经过参议院的孵化招聘。
凡人事提名案,是参议院委员会以听证的主体为准。委员会有可能妨碍人事提名,但相当少见。整个参议院都审议了人事提案。大部分招聘案都会通过,内阁人事驳回案件实属罕见。“彻底驳回美国汗青仅9次人事招聘案。
按期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