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行为的汗青能够逃溯到3000年前,但海盗行为的准确定义必需联络到“海盗”那个词。在英文中,海盗行为那个词有良多差别的意思,而在今天那个词自己的一些意思已经几乎用不上了,海盗行为那个词最早的利用是在17世纪之前。而海盗pirate(peirato)那个词则是在可能公元前140年被古罗马的史学家波利比奥斯第一次利用。
希腊的史学家布鲁达克在公元100年摆布给海盗行为下了最早的明白定义。他描述海盗为那些不法进攻船只以及沿海城市的人。海盗行为最早呈现在荷马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中,在之后的良多年里海盗行为那个词仍然没有同一的定义。公元9世纪到11世纪的挪威掠夺者不被称为海盗,人们喊他们“丹麦人”或者“维京人”,在中世纪英格兰那个词别的一个比力时髦的意思是“海贼”。
与现代词汇毗连最密切的海盗阐明呈现在在18世纪,即为“暴徒”;那表达即便你不是军人也能够随时杀死他们。最早的国际法中也包罗了关于针对海盗的法令。那是因为大部门海盗都在所有国度的国界之外活动。
有时政府赐赉海盗代表本国参战的权力。最时髦的形式就是颁布给私家船只的所有者一个答应,他们能够代表国王进攻敌方船只——也就是私掠者。
但事实上良多私掠者在被敌国俘虏之后城市无视他们拥有的答应而被做为不法的暴徒审讯。
在世界上有相当多的典籍记载海盗的行迹。也因而有许多古老的字专称某一期间的海盗,如中文的倭寇,英文的“buccaneer”尤指17世纪与18世纪在西印度群岛掠夺西班牙船只的海盗(一般译成“巴肯尼亚海贼”)。
在1691年至1723年那段时间,被称之为30年的海盗“黄金时代”,成千上万的海盗活动在贸易航路上,那个时代的完毕以巴沙洛缪?罗伯茨的死为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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