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愿到藏书楼借阅书刊的小我,可向藏书楼申请打点借阅证。
2.本馆借阅证与厦门市社会保障卡通用。持有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应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本馆开通图书借阅功用;无厦门市社会保障卡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或兵士证、本人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到本馆打点暂时借阅证。
3.办证前,读者应在办证处领取《厦门市藏书楼读者注销表》,并照实填写完全的小我材料。
4.打点本馆借阅证需交纳必然数额的押金,押金分50元、100元、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七种等次,每个借阅证可借阅与押金等值的书刊。
暂时借阅证还需交纳5元工本费。
5.在总馆、各分馆及汽车藏书楼所办的借阅证具有同等功用,一证通用,通借通还。
6.新打点的借阅证,在一个月内不打点退证手续。
7.读者如需调整押金等次,可照顾本人社会保障卡(或暂时借阅证和身份证原件)、押金收条,到办证处打点押金增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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