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防缺失。预防缺失是指责取各类预防办法以根绝缺失发作的可能。例如,房屋建造者通过改动建筑用料以避免建筑物用料不妥而倾圮;赐与商通过扩展赐与渠道以制止货物滞销;承包商通过进步量量掌握原则以避免因量量不合格而返工或罚款;消费治理人员通过加强平安教导和强化平安办法,削减变乱发作的时机等等。
在工程承发包过程中,交易各方均将缺失预防做为重要事项。业次要求承包商出具各类保函就是为了避免承包商不履约或履约不力;而承包商要求在合同条目中付与其索赔权力,也是为了避免业主违约或发作种种意外事务。
(2)削减缺失。削减缺失是指在风险缺失已经不成制止地发作的情状下,通过种种办法以按捺缺失陆续恶化或限造其扩展范畴使其不再蔓延或扩展,也就是使缺失部分化。
例如,承包商在业主付款误期超越合同规按期限的情状下,摘取停工或撤出步队并提出索赔要求以至提告状讼;业主在确信某承包商无力陆续施行其拜托的工程时,立即撤换承包商;施工变乱发作后摘取告急救护,安拆火灾警报系统;投资者掌握内部核算,造定种种资金运做计划等,都是为了到达削减缺失的目标。
掌握缺失应摘取主动,以预防为主,防控连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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