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名。《史记•扁鹊仓公传记》:“扁 鹊者,勃海郡郑人也;姓秦氏,名越人,少时为 人舍长。舍客长桑君过,扁鹊独奇之,常谨遇之。 长桑君亦知扁鹊十分人也。出进十余年,间与语, 曰:‘我有禁方,年老,欲传与公,公毋泄。’扁 鹊曰:‘敬诺。’乃出其怀中药与扁鹊:‘饮是以 上池之水,三十日,当知物矣。
’乃悉取其禁方 书尽与扁鹊,突然不见,殆非人也。扁鹊以其言 饮药,三十日,视见垣一方人。以此视病,尽见 五脏症结。”《列子•汤问》:“鲁公扈、赵齐婴二 人有疾,同请扁鹊求治。扁鹊治之,既同愈,谓 公扈、齐婴曰:‘汝曩之所疾,自外而于府躲者, 固药石之所已;今有偕生之疾,与体偕长,今为 汝攻之,何如?’二人曰:‘愿先闻其验。
’扁鹊 谓公扈曰:‘汝志强而气弱,故足于谋而寡于断; 齐婴志弱而气强,故少于虑而伤于专。若换汝之 心,则均于善矣。’扁鹊遂饮二人毒酒,迷死三 日,剖胸探心,易而置之,投以神药,既悟如初。 二人辞回。于是公扈反齐婴之室而有其老婆,妻 子弗识;齐婴亦反公扈之室而有其老婆,老婆亦 弗识。
二室相与讼本,辨于扁鹊,扁鹊辨其所由 讼,乃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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