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礼记·檀弓》上的说法,在人成年后,需要遭到社会的尊重,平辈人只唤其名显得不恭,于是需要为本身取一个字,用来在社会上与他人交往时利用,以示彼此尊重。因而,前人在成年以后,名字只供晚辈和本身称唤,自称其名表达谦虚,而字才是用来供社会上的人来称唤的。
人有名有字。名一般指人的姓名或单指名。古代婴儿出生三个月时由父母定名,供晚辈唤唤。字是须眉20岁(成人)举行加冠时取字,女子15岁许嫁时举行笄礼取字。一般来说,名是留着自称的,对人称本身的名,是一种谦虚与礼貌。譬如,据《论语》记载,孔子为展现本身“圣人”的辞让有礼,在学生面前常自称“丘”。
一般地说,自称名的场所,常是下级面临上级,臣子面临君王,晚辈面临晚辈。同样地,称呼对方时,便以称字而为礼貌。出格是下级谈及上级、臣子谈及君王、晚辈谈及晚辈,绝不克不及曲唤其名而得称字。至于平辈之间,为表达对对方的尊崇,也以称字的多。如西汉李陵《答苏武书》:“子卿足下,勤宣令德,策名清时。
”子卿自是苏武的字。我们再举一个背面的例子。唐朝大诗人杜甫在成都时,曾做严武幕僚。一次醒酒后,杜甫竟当着严武的面说:“不谓严挺云乃有此儿!”因为失言,他竟曲唤严武父亲的大名。那下可把严武弄火了,他登时暴跳如雷“杜审言之孙敢捋虎须乎?”杜审言是杜甫祖父的大名。
严武“回骂”又升一级,可见其时称呼要求之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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