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拆除是指对原有建筑物根底拆除、清理,为使项目建立用地的现场到达施工前提,此项费用是指在此过程中,对施工厂地上现存的且障碍施工的房屋、修建物等地上物以及地下管线等停止拆除、 迁徙等工做所发作的费用。假设项目建立用地上如需拆除的地上从属物较多、工程量较大或较复杂,建立单元还需零丁拜托专业拆除机构或与施工单元另行协商承担,并由建立单元付出响应的“地上从属物拆除费”等费用。
建筑物拆除费用的收取单元为施工部分。计费根据是根据施工期间有效的建安工程预算定额,计费原则是现实发作的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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