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智人员被诱拐的立案前提是什么?,如何界定诱拐,弱智人员被诱拐的立案前提探讨
对立案素材的处置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素材停止审查和需要的查询拜访后,应别离差别情状予以处置:
(一)决定立案并打点响应的法令手续关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陈述表》,包罗:填报单元、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状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
然后造造《立案请示陈述》,经本机关或部分负责人审批后,造造《立案决定书》。最初,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印。属于人民查察院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查察院存案。上级人民查察院认为不该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查察院撤销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前提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二)决定不立案并打点响应的法令手续关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做人员造造《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附和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假设不平,能够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实复议,并将复议成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元或者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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