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仵做”拼音:wǔ zuò,意思是旧时官府查验命案死尸的人,因为查抄尸体是件很辛勤的事,并且古代的封建思惟严峻,因而一般在查抄尸体的时候由贱民或奴隶查抄尸体并向官员陈述情状,也就相当于是现代的法医。清末改称查验吏,北洋政府期间仍有沿用。旧时官厅中查验死伤的吏役,称为“仵做”。
《清会典·刑部》:“凡斗殴伤重不克不及重履之人,不得扛抬赴验,该管官即率领仵做亲往验看。”那就是说,仵做是官府所雇用的专门为刑事案件查验伤势的专业人员。之所以要“亲往验看”,还含有查勘现场之意在此中。仵做需要对案件的亡者停止详尽的勘察,并揣度出死因,灭亡时间以及致命的部位,那些对府衙揣度和阐发案情有着严重的关系,往往能够间接影响案件成果,所以仵做的感化也就无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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