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令上期满一年是怎么算的呢,好比2021年10月10日起算,到什么时候是满一年,还有一个应用题?
期间的计算 和 诉讼时效 问题
民法典
202条 根据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初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初一日。
2021年10月10日起算,1年后是2022年10月10日。
2019年9月1日告贷,约定1年“后”了偿,就按凡是解释的话,2020年9月1日为履行期最初一日。9月2日起违约,若是两边什么都不做,无其他招致诉讼时效中行中断的事由,乙最迟依188条应于2023年9月2日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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