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8日我进住该山庄,总台招待员将一张赤身房卡给我,我没认真查抄随手放进裤兜中,开门时发现房卡折成两半随后我返回总台交涉,总台要我明天退房时处理.第二天退房时,他们以山庄有口头规定为由要我补偿50元,我提议补偿卡成本价,但他们立场强硬(因为我有押金).我随后打了本地旅游赞扬德律风,很热情并告诉我,他通知山庄总司理助理来处理.但山庄总助却以各类遁词回绝碰头,只附和要我们补偿40元.无法之下,我们要山庄开了收条并将断卡给了我们,我们很不情愿的出了40元.
写那个就是提醒各人重视一哈,普格螺髻山温泉山庄的房卡太歪了,办事也不怎么样,口头规定都能够罚客人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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