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住房维修基金。《室第专项维修资金办理法子》第十三条: 未按本法子规定交存首期室第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立单元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元不得将房屋交付购置人。第十四条: 专户办理银行、代收室第专项维修资金的售房单元应当出具由财务部或者省、自治区、曲辖市人民政府财务部分同一监造的室第专项维修资金公用票据。可见,开发商是能够代收维修基金的,但最末必需给业主出具合法票据,开发商便宜收条只能用于预收。详细要连系各地规定,有些处所就打消了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的做法,好比山东潍坊、湖北秭归等地。
二、关于契税、印花税。开发商若要代收,严酷的讲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办理法施行细则》第四十四条及相关规定, 由税务机关委托代征。但在实务中,绝大大都处所没有履行那一法式,没有签定委托代征协议,也没有给开发商发放委托代征证书。各地一般都施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把关机造,最末在开发商集中办证环节,税务机关要一一审查能否按规定缴纳了契税、印花税,客不雅上讲不会有破绽,同时,开发商最末会将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交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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