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出租的,房产税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收入(不含税收入),税率为12%;
2.对小我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不区分用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企事业单元向小我出租住房的,不区分用处,房产税减按4%税率征收;
3.对无偿利用房产再出租的单元或小我,应由出租方根据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款。
4.关于出租后再溢价转租的,已在第一次缴纳完租金后,统一房屋不再缴纳房产税。
5.关于按政府规订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运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
6.对出租房屋纳税人申报的租金收入明显偏低又无合理理由的,可参照房管部分按期公布的上年度房屋租赁市场指点租金价格,做为今年度房产税计税租金尺度确定应纳税额,实行审定征收;
7.对无偿利用的,产权为小我的需为近亲属关系,产权为单元的,需是从属或集团内关系,不然视同有偿,按市场指点价审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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