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带各人详细解读一下:
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
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若是告贷人在本地房屋注销系统中,已经有了注销信息,再买房时,该房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认贷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若是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注销有贷款买房的信息,那么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认贷指的是看你有几次贷款记录,而不考虑贷款能否还清。
认房又认贷款,就是指贷款买房时,只要告贷人名下有房或有房贷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举个例子:
①王先生购置了一套房(为王先生的首套房),是全款买的,没有从银行贷款。
②王先生贷款买了一套房,贷款已经还清了。
③王先生贷款买了一套房,目前仍在还房贷。
④王先生贷款买了一套房,之后又将房子卖掉了。
在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下,无论王先生属于以上哪种情况,其再次买房,将认定为2套房,根据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施行。若是王先生全款买了一套房,然后卖掉,其名下已无房且从未有贷款记录,则再买房,即认定为首套房。
在北京,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元的,也就是说已婚、有子女的情况,城市影响到房屋套数的认定。下面我说几种情况,您就看出那个政策的严酷了!
1、成婚买房
举例:王先生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李蜜斯婚前无房,两小我成婚后,想用李蜜斯的名义买一套房子,那么银行认定为二套。
因为首套房、二套房认定,都是以家庭为单元的,银行在审批贷款的时候,会要求告贷人供给户口本,已婚的要供给成婚证,离婚的要供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买房的话,会被算做二套房。
2、离婚买房(婚后两边配合贷款买房,离婚后以一方名义申请贷款买房。)
举例:已离异的北京人陈密斯,在婚姻存续期间曾在家庭名下拥有一套房。
情况一,若是那套房屋是两人成婚后购置,且以配合申请人的名义申请了住房贷款,那么,根据“认房又认贷”的尺度,陈密斯离异后固然仍具备独身可购置一套住房的购房天分,但此前的配合申请记录将被记入贷款次数,陈密斯在申请贸易性住房贷款时,确实将被视为二套房。
情况二,假设那套房屋是在陈密斯成婚前由前夫零丁购置、零丁申请的商贷,在婚姻存续期间,陈密斯并未有过任何京内或京外房屋的贷款记录,那么离异后,陈密斯为本身购房时,仍能够根据首套房申请贸易贷款。
3、卖房再买房
良多早些年买房的家庭,因为家庭成员的增加,有了换房的筹算,以前认房不认贷的时候,只要还清贷款,卖掉第一套房,再买房仍然算首套房,但是施行“认房又认贷”以后,如许操做,仍是被算做二套房。
4、用孩子名义买房
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属于一个家庭,银行会审查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情况,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也会查父母名下的住房、贷款情况,他们如许操做,仍然会被算做二套房。
5、北京无房外埠有房,外埠房产有贷款的。
举例:黄先生在北京无房可外埠有房,外埠所购房屋的贷款事实将若何计算?
根据要求,居民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贸易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都将被视为二套房。换句话说,只要黄先生的银行征信记录中有过曾申请过包罗公积金贷款在内的住房贷款的记录,即使他此前并没购置过北京房产,在北京购房申请贸易性住房贷款时也将被视为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