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以酒为重,故有酒肉、酒食、酒菜、酒肴、酒馔、酒饭等说法,但决计不会前后两字倒置称之。古代的酒店,除饱口腹之欲、打尖儿的感化之外,同时也是一种特定的社交场所,又因为酒榷专卖,一般家庭罕见有家酿,故差旅住店、买卖商谈、友朋聚会、觅欢做乐等,皆能够酒店为第一往处。
跟着社会文化的朝上进步和贸易经济的开展,饮食业的开展总趋向也是日益富贵。汗青上的酒店是统称,泛指酒食店,从宋代的酒店到明代的酒楼,曲至清代的饭庄,它不单单是史册有名的各大酒楼,更是各类小店。
宋时酒店有“正店”和“脚店”之分。正店一属多以“楼”为名,好比被称为“全国第一楼”的白矾楼。白矾楼是五座楼连成一体的三层建筑,名酿毕陈、珍馐美馔、歌舞风流,端的是大雅与高贵。而正店之外的店,则称为“脚店”,大致是兼有旅店的营业。
到了宋元之后,酒楼之称,一般专指建筑巍峨崇华、办事层次高的大酒家,而酒店则逐步特指专营酒品、没有或只要简单佐酒之肴的酒家。明清小说经常呈现的“酒店”“南酒店”“金华酒店”等就是此类。
明代,是继宋之后城镇建立与商店贸易进一步开展的期间,酒店业开展也随之而兴旺。明中叶时,已是“今千乘之国,以及十室之邑,无处不有酒肆”,可见饮食业的兴旺。“酒肆”,是古代规模较小、设备较简单的酒店、酒馆、酒家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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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酒店之于人们,功用更是繁多,已不再是以“酒”为重的单一往处。但古时对“酒”的垂青,却以更丰富的形式延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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