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至13世纪之间,神圣罗马帝国的王权并不巩 固,其皇位大多是通过政治手段和联姻取得的,因而 缺乏作为税收来源和扩张王权基础的皇室领地。并 且,随着教权和皇权斗争的加剧,原先靠教会来提供 权威和支援的方式也越来越行不通,皇帝的权威和实 力不断衰落。1254年,霍亨斯陶芬王朝统治结束,其 领地直接被诸侯瓜分,皇权更加式微。之后的哈布斯 堡和卢森堡王朝也没能挽回分裂的局面,皇权更是有 名无头。
1356年,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颁布了“黄金诏书”,诏书规定,皇帝在七大诸侯(即选帝侯)中选 举产生,从此诸侯割据被合法化。这些地方割据势力 各自盘踞一方,俨然一不个独立王国,各大诸侯们在 自己的领地内拥有一切权利。神圣罗马帝国的政治体 制最终由君主制变成了贵族联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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